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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這個小房子,也就為了上班方便。」
真是酸死個人。
還好王秋心態平和精神穩定,換個人搞不好就仇富了。
大魔頭的老巢,王秋是想進就進的,因為他有大門的指紋。
他是除鄭勻以外,唯一一個擁有此項殊榮的人。起因就是大魔頭為了隨時隨地使喚他跑腿,當時王秋以不太方便為由拒絕的時候,鄭勻輕蔑一笑,跟他講。
「就一個破房子有什麼方不方便,不要為偷懶找藉口,自己把指紋錄了。」
就超兇。
果不其然,自從有了指紋解鎖,跑腿跑得很勤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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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總,你小心點,站的住嗎?」
王秋拖拖拉拉的拽著鄭勻進門,他體力雖說還可以,但畢竟鄭勻這麼一個大個子,一點力不使的倒在他身上,王秋也扛不動野豬啊。
「你坐一會兒……」好不容易是把人給安頓在沙發上了,王秋嘆了口氣,「我去兌水。」
說完也不知道鄭勻是回應還是沒回應,王秋就趕緊去了廚房。
鄭總家裡冰箱比臉都乾淨,裡頭放的東西還都是王秋上次放過來的。
王秋洗了手,又拿了蜂蜜倒上溫水,給人沖好了端客廳去。
鄭總很挑剔,喝白水是一個杯子,喝飲料是一個杯子,喝牛奶是一個杯子,喝酒又是一個杯子,拿錯了就要生氣,一生氣就罵人。
所以這個喝蜂蜜水的杯子還是王秋當時隨手買的寶寶奶杯,裡頭是玻璃的外頭是矽膠殼子,正面畫著小獅子背後還有刻度尺。平日鄭總嫌棄這個杯子太憨,給丟在櫥櫃裡從來不放出來,都是王秋每次沖蜂蜜給翻出來。
王秋把杯子遞給鄭勻,隨口胡扯,
「來喝奶奶了。」
鄭勻聽話接過去,但是面露疑惑的看了一眼手裡的杯子,這也不白啊。
不過他看了看王秋,還是乖乖喝了一口。
甜的。
甜的他願意喝。
王秋盯著他喝水,然後自己開始愁一會兒怎麼把醉鬼收拾乾淨。
沒辦法,鄭總太愛乾淨,如果明天他清醒之後發現自己髒不拉機就睡床上了,肯定又要發火。
手裡的甜水很快就給喝完了,鄭勻就兩眼放空,呆頭呆腦的捧著水杯不說話了。
「鄭總?」王秋去臥室裡給醉鬼找好了換洗衣服,「洗澡行不行。」
「嗯,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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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他可以自己洗澡,就是洗完了不知道穿衣服褲子。
王秋已經從最開始的辣眼睛過渡到了視若無睹的階段了。
不僅可以迅速給人兜好武器,還能夠幫忙調整角度。
無他,唯手熟爾。
不得不說,大魔頭除了長得好,身材還是很有料的,王秋覺得他一輩子也練不出來這個線條。
穿好衣服還要給鄭總受傷的左腿消毒,才能領著去臥室。
「好了好了睡覺吧。」
鄭勻躺上床,被蓋上被子,然後偏頭看了王秋一眼。
王秋拍了拍他的被角,笑眯眯。
「晚安。」
大魔頭眨了眨眼睛,居然顯得有幾分幼稚,他沒搭話,只是睏倦的閉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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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算是收拾好了,王秋一看時間又過了十二點,他一身疲憊,是沒有力氣再騎著小電驢回家了,而且大半夜的,沒有必要他是不願意一個人出門的。好在大魔頭家有他的客房,還有他以前留在這兒的日常用品,足夠他過夜用了。
大魔頭家的客房也有配套的衛生間,還是相當方便的,而且鄭總不管有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