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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聽到這個熟悉的稱呼,孫遠均愣了一下,不顧一路旅途奔波一身臭汗,就對著那個柔軟的嘴唇吻上去,一頓蹂|躪。
這個略帶粗暴的吻終於把宋昱給弄醒了。
他不斷承受著他唇舌的侵襲,不斷被迫嚥下他們不分彼此的融合在一起的唾液,也是挺神奇的,他竟然不覺得噁心。
唇分時,孫遠均深深地看著他,眼神似是要把他看透一般,說道:「再叫一聲唄。」
「我剛才叫了什麼了嗎?」宋昱如小鹿般濕潤的眼眸垂下來,不看他。
見他不願意再說,孫遠均沒有為難他。從前就是這樣,只要宋昱一說謊,就眼神閃躲,這些年來他幾乎一點沒變。
然而自己卻變得太多太多,有時孫遠均照照鏡子都快不認識自己了。
如果不是因為這個,宋昱也不可能和他分手。
沒錯,是宋昱和他分的手。
他從來沒有想過過,全世界最愛他的宋昱有一天會主動和他分手。
宋昱打斷了孫遠均的沉思,勸他去洗澡。
聽著浴室裡傳來的淋浴聲音,宋昱忽然想起來很久以前的事情。多久以前呢?宋昱又覺得模模糊糊記不清了。
那個時候,孫遠均剛簽了經紀公司,但是卻無緣無故被雪藏好久。像每個追求夢想的年輕人一樣,孫遠均也曾經做過北漂。但因為有個北京某著名大學的學生身份,這段經歷也並未見得有多慘澹。
孫遠均大三那年,宋昱終於也考來了北京,一所沒有那麼著名的大學。但是,這麼多年倆人好歹終於又在同一個城市了。
宋昱坐火車來北京的時候,買的是臥鋪,卻一晚上都沒睡著覺,想著能夠和他重新在一起,興奮得整晚睡不著。
結果早晨六點多火車到站時,他卻又睡著了,坐過了站,然後又再坐回來,孫遠均在火車站等了他整整等了四個多小時。
但是孫遠均在看見他們家小迷糊的時候,沒有露出一絲抱怨的神色,臉上的笑容明媚的好像麗江三月晴朗的天空。
事隔多年,宋昱仍然記得很清楚那天的場景:
在北京火車站的人山人海中,他的男朋友穿著黑色的t恤,站的像一顆筆直的樹一樣,又乾淨,又挺拔,簡直帥死了。
周圍的人來人往,在宋昱的眼中,就好像自動變成了背景圖片一樣。他一眼就在人群中認出來孫遠均,恨不得立刻就撲到他懷裡。
孫遠均當時是個窮學生,偶爾和李思還有其他朋友一起去酒吧賣唱,收入菲薄,只能住得起地下室。但是因為有相愛的人一起相濡以沫,宋昱一直覺得那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日子。
大一的宿舍有時還會查房,查完房之後,孫遠均就會來宿舍樓下來接他。只要有時間,孫遠均就儘可能的給他做飯,做他喜歡吃的,當然確實也是因為窮,能省一點是一點。就是那段時間,練就成了孫遠均的廚藝。
北京的冬天冷極了,可是地下室裡沒有暖氣,又不敢升爐子,怕一氧化碳中毒,孫遠均一直勸宋昱回學校住,他自己也回學校住。
但是一向聽話的宋昱,卻硬是賴著不走,再也沒回過宿舍。
宋昱想起來了,那年他十九歲,孫遠均二十歲。
那一年北京的冬天異常寒冷,他們在大雪紛飛的街頭相擁著並肩行走,為了將來一點點迷茫的機會和出路而努力著。
他們在某間空間狹小的地下室裡,穿著所有的衣服把被子疊蓋還是凍得瑟瑟發抖,不得不整夜整夜的擁抱,親吻,做|愛,來支撐彼此熬過漫漫長夜。
有段時間甚至窮到一天只能吃一包方便麵,孫遠均看不了宋昱受苦,準備找他深圳的父母打錢了。
宋昱制止了他,說他準備去打工,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