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公開宣告(第1/6 頁)
如果用一個詞概括宋煜的少年時代,大概就是心無旁騖。
心無旁騖地學習,心無旁騖地依照計劃按部就班地朝著職業規劃前進。
心無旁騖地暗戀。
絕大部分時間裡,宋煜都可以很好地管理最後這件事在生活中的分量,偶爾會失控,所以失控的瞬間,他會自暴自棄地想,如果樂知時和他不住在一個屋簷下就好了。
減少和他接觸的頻次,降低生活中有關於他的資訊密度,這樣一來,他應該就可以更自如地管控自己的暗戀。
不過這個論斷後來也被宋煜自己推翻了。
因為哪怕隔著大半個操場,聽不到他的聲音,也看不到他的笑臉,只是一個認真學習投籃的背影,他就會心動。
在所有看起來可控的事物裡,對樂知時的感情是最不穩定的,但宋煜覺得還好,還可以忍耐,只是這感情來得莫名,好像找不到。
無論他怎麼回溯記憶,好像都無法得到一個確切的、開始喜歡上樂知時的時間點。又或許是因為他總是困惑,於是總是回憶,所以有關於樂知時的點點滴滴,宋煜都記得分外清晰。
他閉上眼就可以想起第一次見到樂知時的場面,能想到他很漂亮很可愛的樣子。一雙小手軟軟的,小小的,還不會叫哥哥。
不過那段時間他並不好過,對害樂知時病發的愧疚,還有因樂叔叔意外離世產生的心理應激,都在折磨著一個才不過六歲的小孩。
唯一可以緩解的辦法就是悄悄地對樂知時好。
比如小學時在樂知時不知情的情況下,幫他教訓曾經罵他沒爸爸媽媽的同班男生,或者總是在口袋裡放很討厭的奶糖,又會在晚上督促他刷牙。
還比如騎車到很遠的地方去買一本不好買的漫畫書,最後騙他是在學校門口買的,隨手扔給他。
樂知時會很開心,但也是真的相信他是隨便買的。
他很好騙,還不用哄。
所以宋煜甚至沒有露出馬腳、讓他的暗戀告破的機會。
他總是不光明正大地對樂知時好,然後表現出一副毫不關心的樣子。一開始的演技真的很拙劣,但多少也瞞得過。
這座城市下雨總是很頻繁,夏天的時候彷彿泡在雨水裡。路上人來人往,無論多小心,都會濺溼褲腿。成年人都是如此,別提小孩子。
小時候的宋煜對連綿的陰雨沒有太大的感覺,因為他是個走路很謹慎的孩子,早上出門前會穿好雨靴,然後乾乾淨淨地回家。但樂知時不是,他在下雨天會顯得更笨,哪怕不淹水,他也會不小心踩到翹起來的地磚,然後可憐兮兮地濺上一身。
如果淹了水就更不妙。有一次,還在上一年級的樂知時就被男同學騙到外面,說要他陪著去小賣部,給他買好吃的,結果褲子全浸溼,一直到膝蓋都是溼的,吃的也沒有。他很難過,又不敢告訴宋煜。
到了放學,他們在教學樓一樓碰面,宋煜看到樂知時的褲子和委屈的臉,才知道他一整個下午都是這樣上課的。
“下雨天不許出教室。”他有點生氣,對樂知時說了一個很不合理的要求。
可聽到樂知時軟軟地說好的,宋煜又忍不住改口。
“不許出教學樓。”他又彆扭地說,“要吃什麼,上樓來找我,我去給你買。”
樂知時那時候也只是吸著鼻子,伸手很固執地要去牽宋煜的手。
宋煜收手不讓他牽,“聽明白了嗎?不要跟別人跑了。”
“聽明白了。”樂知時紅著眼睛和鼻尖,很老實地對宋煜點頭。
不過大概是吃過一次虧給樂知時帶來的心理陰影太大,即便宋煜說自己會帶他去小超市,真到了下雨的時候,樂知時也不會出教室,除非打雷。他那時候會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