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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渠道,實在沒必要賺昧著良心,去幹喪盡天良,該下十八層地獄的,偷工減料建房子的錢。
等這兩件事都徹底敲定後。
喬木才有空專心致志地坐鎮吳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督促吳律師他們儘快完成對她父親錢大海的集體訴訟,免得事情再夜長夢多。
最關鍵的是,喬木還有很多其他事情要做呢,是真的沒有時間一直將精力放在這件事上,她現在只想讓她爹錢大海快點坐牢,把這件事早完早了,至於說他會不會後悔啥的,那就隨他去了,後悔最好。
不後悔的話,她也沒轍。
畢竟這件事實在是太隨心了。
不知道有多少人被抓之後,真正後悔的只是自己怎麼沒有再小心一點,而不是自己不應該去做那件事,況且就算再後悔又如何,即便他再怎麼後悔,事情終究是已經做了,所謂的後不後悔跟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有什麼區別,都是在放屁。
就算是自刎相殉。
那也無法抹去別人的傷痛。
所以,喬木也懶得去計較原身的這個遺願了,該咋樣就咋樣,她準備讓他接受該有的懲罰之後,就不再繼續插手,也不再關心他了。
如果錢大海回頭能出來。
大不了每月給幾百塊養老錢。
出不來那就算了,那更好。
有了喬木坐鎮後,律師事務所那邊的確有稍微加快了些案件的推進程序,再加上爛尾樓和回遷樓那兩邊的受害者積極支援,這起集體訴訟案件,很快就進入開庭程式。
然後當時的法庭情況是,喬木他們這邊有整整一個律師所事務所幫忙起訴,而錢大海那邊因為他已經沒錢了,壓根就沒請律師幫他辯護? 最後還是法院那邊? 給他幫忙找了個免費的辯護律師,好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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