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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找了物件,那在村子裡的名聲,可還是不太好聽的。
第十七章 句句在理兒
男方這邊到沒什麼,主要是女孩子,就會被說成是瘋,不檢點,不要臉什麼的。
父母會反對!明明兩人很相配,可父母還是會反對,感覺反對了,才能說明他們是&ldo;很正經的人家&rdo;、與自己的兒女不是在&ldo;同一戰線的&rdo;,表明了他們的立場,以此來挽回一點臉面。
有的實在是分不開的,最後,女方沒辦法,就只有兩手空空,只帶著自己私奔去了男方家。
這時,女方的父母這邊還得表明態度:再也不認這個女兒了!
她記得前世她小的時候去聽書,聽到《梁山伯與祝英臺》的時候,看到春梅姐偷偷地哭了。敢情,她可能是因為親事聽哭的。
村裡的人大多對她好,這個她到是知道。她記得,春梅姐也偷偷地給過她吃的,還送給了她一雙她納的鞋墊子。春梅姐納鞋墊子,或是繡枕頭面兒的手藝,在村裡可是數一數二的。
何美美決定,她要幫春梅姐這個忙。讓她和那個叫二喜的,有情人終成眷屬!
何美美站起身來,四處找了找,看春梅姐和那個二喜到底躲在哪裡私會。
她想,要是他們的事讓別人知道了,或是讓春梅姐的媽知道了,那他們這事可算是要黃了。得讓沒人知道的情況下,再叫二喜這邊請人來提親。
山坡上的地,有很高的土坎子,還長了好多灌木棵子,躲幾個人是不成問題的。何美美個頭矮站著找了半天,也沒見著個人影。
&ldo;春梅姐!春梅姐!&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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