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易雲,牧歌分公司的“禍害”(第1/2 頁)
牧歌在京華的分公司規模其實不算小,甚至已經抵得上很多中型的音樂公司了。
但旗下的藝人嘛......
大部分都是些四五線的藝人,而且還是屬於那種上了年紀,沒太大前途的。
要不就是一些被牧歌故意冷藏,所以發配過來的歌手。
最主要的是,他當初和於子榮談完,的確是如願的留在了華京的分公司。
但相對的,他也被對方給分配了個詞曲部副經理的職位。
雖然只是掛職,但很顯然於子榮的想法也很明顯。
那就是讓易雲不要忘記自己還是牧歌的人,哪怕成立了個人工作室,也依然是和牧歌繫結在一起的。
易雲當時倒是沒多想就答應了下來。
在他看來,分公司什麼樣其實沒那麼重要。
作為獨立運營的工作室,只要是歌手那邊願意,公司也是不能妨礙他選擇和誰合作的。
但哪怕是對自己腦海當中的歌有信心,易雲也還是有些擔心分公司的這歌手質量,會拖後腿。
當然,只是資料也沒辦法完全瞭解這些人。
接下來易雲肯定還是需要親自去和這些人見面的。
......
雖然牧歌的那筆六千萬的簽約費依然還沒下來。
但易雲最近還是收到了一筆鉅額的進賬。
五百多萬的分成,是琉音平臺那邊發放的。
當看到這個數字的時候,顯然易雲都有些吃驚。
這些分成,竟然只是他參加這次詞曲人選秀,到目前為止幾首歌帶來的收益。
大部分是《晴天》這首歌提供的,到目前為止,易雲參賽的四首歌,播放量一共突破了一億五千萬。
雖然說他的分成顯然是其他一些選手的幾倍還不止,但數額也還是有些讓他沒想到。
而之前因為參加選秀的緣故,分成一直是沒發放的狀態。
這回一次結清,累計下來的金額竟然那麼高。
不過這也算是正常現象,作為整個東洲基本上算是唯一的音樂平臺,琉音本身就是個巨無霸般的公司。
加上對方聯邦官方的背景,似乎這樣的一筆錢不過是九牛一毛。
畢竟琉音的註冊使用者超過了四十億,雖然說有些小號什麼的,但每個號每個月想要正常使用,都是需要交月費的。
價格不算貴,但這也是一筆相當巨大的收入了。
琉音平臺也變相的算是東洲的版權註冊地點了,歌曲釋出的時候,上面就會讓填版權所有人。
這也是歌曲出現版權爭議的時候,最直接了當的判斷方式。
至於琉音平臺本身,其實是不付版權費的,只要將歌曲上傳,就相當於授權給了他們。
雖然沒有版權費,但這也讓歌曲本身能夠帶來的分成收益提高了許多。
在整個東洲,像是靠著琉音平臺的分成收益作為主要收入的詞曲人,數量不少。
當然,這只是平臺播放的版權,至於一些影視或者是節目使用詞曲人的歌,那是另外的價錢,需要單獨去談。
因為琉音平臺的存在,藍星音樂方面的盜版網站和音源,也都已經消聲殆盡了。
之前出現的一些盜版網站,沒有例外,都被琉音的法務給送了進去。
......
當然,選秀期間易雲的每首歌都是自己寫的,演唱也是本人,不存在和歌手以及其他人分錢的情況。
不過他已經和牧歌簽約了,所以接下來的歌,牧歌那邊都要分走兩成的收益。
其實這個價格不算很高,但歌手一般情況下也要分走一部分。
像是一些新人,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