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正統登基,華族傳承(第5/5 頁)
武田秀信、佐竹義重、森忠政、鍋島直茂、長宗我部信親、佐久間勝之、秋田實季等知行超過10萬石以上的大名,以及公卿家的大臣家被授予的是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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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初授人數為41人。
伯爵子除世子出生授男爵之外,其餘諸子部授爵。後可累功升遷至至多伯爵級。伯爵崩後,其世子繼承子爵級,階位由天皇級公卿議定。其餘諸子品級不動,原本累功升至什麼爵位就是什麼爵位。
第六級為子爵,分一二三三品。
主要授予3萬石以上大名和羽林家的公卿,但是並不是所有3萬石以上大名和羽林家都能成為子爵。
子爵初授人數為104人。
子爵子出生不授爵。後可累功升遷至至多子爵級。子爵崩後,其世子繼承男爵級,階位由天皇級公卿議定。其餘諸子品級不動,原本累功升至什麼爵位就是什麼爵位。
第七級為男爵分一二三品。
主要授予5000石以上大神旗本,朝中有特別職務的1000石以上也可以被授予。
男爵初授人數為234人。
男爵子出生不授爵。男爵崩後,其世子繼承男爵級,階位由天皇級公卿議定。其餘諸子品級不動,原本累功升至什麼爵位就是什麼爵位。
除了以上繼任品級之外,品級自授予之日起基本不動。
每個階位的一品爵對應的是當階位的2代世襲,二品爵對應1代世襲,三品爵則被要求下代繼承必須降等。
後代每一世降等襲爵,伯爵及以上降至男爵不再降等,子爵和男爵有可能因為降等而被劃出華族的序列。
當然天皇有權施恩於華族,允許其繼續原級世襲一代,但是最多不能原級世襲超過2世。
所有品級,包括不屬於華族的普通人,凡立下不世之功的,都可以被重新授予華族爵位,已經擁有華族爵位的,可以不受累功上限限制,額外授予更高階的爵位。
對於皇嗣親王立下大功者,天皇有權晉位其為世襲罔替的鎮國親王。
比如後來足利氏家有平定北海道的功勞,被加授公爵的爵位等等。
:()備前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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