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慢即是快(第2/2 頁)
---- 職業道德:遵守職業操守,保守企業機密,不從事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維護職業聲譽。
其實,一個合格且高水平的職業經理人,哪能只是這些呢?
要懂心理學的呀,要能夠識別人的呀。
他不是事事都可以自己做決策的。
尤其是企業間,雙方合作這件事情。
怎麼就自己確定了呢?
雖然經過深入且全面的溝通與交流後,框架協議的雙方,終於達成了完全一致的意見和共識。
關於這份協議的審批工作,通常情況下會在金安集團內部按照既定程式展開。
具體而言,這裡面涉及到三套截然不同但又相互關聯、相輔相成的流程體系。
這三套流程各自有著明確的分工和責任劃分,旨在確保整個審批過程嚴謹、高效並且符合相關規定和標準。
透過這樣有序而規範的操作模式,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協議能夠順利得到批准,並付諸實施。
第一套是合同審批流程:需要經辦人,經辦部門領導,經辦法務,法務總,行政總,財務總,副總裁,總裁為終審。
今天這個流程就等於審批流程,因為是梁金安開會確認,且沒有付款金額,oA流程,黃鈴鐺和梁金蓮已經透過了。孫偉也點選了透過。
這次經辦人就是林小晨,那麼經辦部門領導和法務總,就是律總。
第二套是用印流程:有了審批流程,這個就可以簡化一些,經辦人發起申請,經辦領導稽核,行政總黃鈴鐺,日常工作審批,重大工作稽核,如果黃鈴鐺是稽核,那麼下一個審批就是梁金安。
如今有了孫偉,那麼梁金安之前就是加入了孫偉。
如果是合同有付款,那麼,第三套流程就是需要走付款審批,這裡的重要角色就是財務總了。
當然,付款的額度也是有說道的:
10萬元以下,梁金蓮終審;
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梁金蓮和主管副總裁同審;
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梁金蓮和主管副總裁同審,梁金安終審;
50萬元以上,由付款委員會研討,包括多個高管,梁金安終審。
如此,這個框架協議特殊,深城一行人今晚坐飛機回去。
而現在,需要蓋章審批。
林小晨快馬加鞭的在網上申請,目前已經到了王卓然那裡。
沒說錯,王卓然如果點選透過了,就代表著總裁梁金安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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