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賣身抵債(第2/2 頁)
從原來的每個月一千八百元減了六百元下來,因為她的母親確實一直生病用藥,弟弟還在唸書,而她那嫖賭淫三般俱全的父親,在工地裡打工掙的幾個錢,能到家裡的已所剩無幾。
這樣子算起來,玲玲每個月能用於還鄭慶明的錢只有一千出頭。
每個月一千元,要還鄭慶明六萬元得還五年,鄭慶明肯定不幹,鄭慶明說每個月沒有還三千,只要拖滿兩個月,他便按警察協調的合約把玲玲交給警方。
二十個月要還完六萬元,每個月缺口兩千元,玲玲被逼無奈,只能賣身。
黃金樹與玲玲發生關係時從不付錢,因為那時的玲玲並沒有賣淫,都是由肖金中代付,而且每次都只是意思二三十元,可以說玲玲是在肖金中半強迫下與黃金樹發生關係的。
因為改不了脾氣的玲玲\"生意\"一直不咋樣,也就是說沒什麼回頭客。第一個月還款日到來之際,玲玲能拿出來的錢只有不到八百元。
如果是男人,沒錢就沒錢,你還真拿他沒辦法。但是,玲玲不一樣,她不僅年輕,而且長得小巧玲瓏,可以說像小孩子般的那種可愛,這便是她的資源。
沒有錢,鄭慶明就找肖坤中。
肖坤中找玲玲拿錢,玲玲實在拿不出去,於是,肖坤中就逼玲玲賣淫,說只有這樣才能來錢更快。
但是,還款日馬上到了,玲玲還差兩千三百元錢。
沒有那麼多的顧客,兩三天之內哪裡能掙到兩千三百元,即便是有顧客,那身體也吃不消,因為玲玲畢竟以前沒有賣過淫,剛開始的她“抗壓”能力肯定不夠。
畢竟玲玲不僅年輕,而且長得小巧玲瓏,肖坤中覺得玲玲應該別有一種風味,於是,肖坤中自己首先做出了大無畏的犧牲,先嫖玲玲。
每次完事之後,肖坤中都會很大方的給玲玲五十到八十元,因為那個時候的行情也就三五十元。然後,不夠的肖坤中幫玲玲墊上,但是,這個錢墊的是有條件的,那就是玲玲必須用與肖坤中發生關係的次數來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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