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0章 高粱!釀酒的絕佳原料!?(第2/2 頁)
著說道:“哪怕咱們自己不能釀酒,也能把種出來的高粱賣出去換錢啊!”
“就從家裡的田地裡分出幾畝來種高粱,說不定今年就能靠這個過上好日子了。”
眾人你一言我一語,討論得熱火朝天,彷彿已經看到了豐收之下,嘩啦啦的銅錢流入家中。
商鞅變法時期實行“重本抑末” 國策,酒作為消費品,自然在限制之中。
《秦律·田律》便有規定:“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田嗇,部佐禁御之,有不從令者有罪。”
居住在農村的百姓,不允許私自釀酒,田嗇夫和部佐要負責禁止和查禁這種行為,如果有不服從命令的人就會被判定有罪。
畢竟糧食產量有限,釀酒又需要消耗大量的粟、黍、稻等糧食。
為了保障糧食供給,養活更多的人口以及朝廷的儲備需求,才透過禁酒令來限制百姓釀酒,以避免糧食的浪費。
而現在,這種難吃的無人問津,畝產量又高達八百畝,還比粟、黍、稻更適合用來釀酒的莊稼,那必須得種啊!
哪怕就種了一兩畝地,也能賣出個好價錢吧?
而且,說不準日後那些諸多限制的飲酒政策也能被放寬一些?
自從禁酒令下達之後,他們這些普通百姓也只能在婚喪嫁娶以及壽宴上被允許飲酒了,其他時候若是買酒喝,一旦被發現,不僅本人要受到處罰,就連監管的鄉官亭長們也要被連累。
一連十天的時間裡面,隴西郡上下飯後閒談之餘,除了在熱情高漲的談論土豆之外,便是這新的高粱了。
當然,懷疑的聲音也在人群中此起彼伏。
一些人搖著頭,不太相信高粱真的能有如此神奇的用途,懷疑道:“別到時候種了賣不出去,白費力氣。”
“賣不出去,那就自己吃,這產量,不虧!”有人雖然擔憂,但還是硬著頭皮打算在春耕來臨時種一些。
就在這些訊息,也在不斷地向著四周擴散,從一開始傳到的附近郡縣,開始傳向更遠的地方的時候。
月底的最後一天,當百姓們如往常一樣,伴隨著清晨的第一縷陽光,扛著農具準備日出而作時,卻突然發現市集上的官貨區,擺放出了一些淺黃色、表面光滑的各類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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