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寫首英文歌(第3/3 頁)
easy take to your heart
standg on a ounta high
lookg at the oon through a clear be sky
i should go and see friends
but they dont really prehend
dont need too uch talkg without sayg anythg
all i need is one who akes wanna sg
這首歌幾乎是凌雲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一首歌了,大學的時候和女朋友熱戀時,有時候女友同寢室的女生會一起去k歌,帶上彼此的男朋友,有點聯歡的意味。可是每次唱歌對凌雲都是折磨,他唱歌老跑調。
剛好那時這首歌開始流行開,女友就選了這首歌讓凌雲練,凌雲特意買了原聲專輯,所以他知道這首歌要到2004年才面世。才敢大言不慚地宣稱是自己作的詞。
凌雲唱著唱著回憶起大學裡和女友一起練這首歌的點點滴滴,女友一句一句地給他糾正發音,糾正音準。
想起兩人戀愛的甜蜜,凌雲那句tell where do i fd / one like you girl唱得飽含深情,甚至眼睛裡有了淚花。
童璐晨聽得全神貫注,凌雲一開口她就聽出這不是翻譯的吻別的歌詞,而是重新填的詞。可是這真的是凌雲寫的嗎?一個普通鄉鎮中學的高一學生,竟然有這英語水平?
凌雲唱到那句tell where do i fd / one like you girl時的聲音稍高了一下被童璐晨注意到了,她抬眼望去的時候,凌雲表情裡似乎有痛苦之意,眼淚裡隱約泛著淚花。
童璐晨似乎看到凌雲朝她望了一下眼神又迅速挪開。童璐晨內心咯噔了一下。
壞了,這小子怎麼突然對學英語迸發出如此大的熱情?這句我去哪裡找像你這樣的女孩是不是有所暗示?
稍一分神,童璐晨覺得下面的歌詞聽得似懂非懂的了。
凌雲一遍唱完,童璐晨乾脆讓凌雲在黑板上把歌詞寫了一下。底下的同學也紛紛拿筆抄了下來。
這首歌還蠻好聽的,雖然凌雲的嗓音有點不太敢恭維,但是歌本身還不錯。
童璐晨凝視著黑板上的歌詞,定定地有些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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