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審判院是神聖的!(第2/2 頁)
“張三的女朋友為什麼會收到審判院的傳票?店家為什麼會起訴這個消費者?”
“因為他們本身也沒有去做什麼過度的事情,從嚴格意義來講,他是屬於被害的一方,這是毋庸置疑的。”
“說句不好聽的,事情之所以演變成這幅模樣,和在坐的各位也脫不了關係。”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鏡,站在第三人角度上十分公正和理性的來拋解這個問題。
“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
“我就因為在網上發了一句話,成被告了?”
“好了,我們剛才所說的問題,是指拋開事實不談,只談因果。”
李晨喝了一口茶水繼續說道:“事實是怎麼樣的呢?”
“張三的女朋友在化妝店內進行消費,因為對方技術不好,得到效果不滿意這才想要到網上吐槽兩句。”
“她一沒有指名道姓,二沒有扭曲事實,那她的行為也就不存在所謂的侵犯名譽。”
“畢竟她的照片前後都是自己,要說侵犯也是侵犯了她自己的肖像權。”
李晨笑呵呵的說道。
“好一個拋開事實不談,我就說你沒這麼簡單。”
“媽的,我都準備取關了,你給我來個反轉?”
有些氣憤的網友,在看到他突然變了態度,決定在留下來聽一下。
“那麼,站在張三女朋友的角度來剖析問題,商家的行為屬於什麼?”
“做賊心虛。”
“我又沒有說你,幹嘛要跳出來呢?”
“誇大其詞。”
“我只是在app上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你這又是讓我在當地報紙公開道歉,又讓我賠錢的,幹嘛這麼欺負人?”
“那該怎麼樣去應對?”
“首先,要去找一個有名氣和真本事的律師來當自己的辯護人,這一點很重要。”
“因為案件的走向和結果,和這個辯護律師本身的能力是脫不開關係的。”
“一個優秀的律師,會直接影響到案件的走向,這也是越好的律師越貴的主要原因。”
“在這種情況,一定不要害怕花錢,民事訴訟嘛,也可以要求敗方支付你的律師費用。”
“第二點,對方向你索要精神損失費,你能不能向對方也去索要精神損失費呢?”
“這一點當然也是可以的。”
“總不能說我花費了這麼多精力來陪你打這場官司,贏了就只是贏了這麼簡單吧?”
“如何最大化自己的利益,還是要看張三的女朋友去自己決定,我也只能去給他自己的建議,畢竟她又沒有請我來做她的律師是吧。”
對面正在看直播的齊琦聽到這句話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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