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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兩個正式候選人。經過五輪,我被推舉為區人大代表。
子墨:為什麼大家要選您當區人大代表呢?
馮有為:我1979年開始兼工會工作,那時候很大一個事是為職工謀福利。當時大家住房都比較緊張,我們單位蓋了1700平米的房子,需要分,大家推舉我做分房委員會主任。我覺得大家對我這麼信任,我不能辜負大家的希望。所以兩次分房,我都跟我愛人商量,就是輪到我們,我們也不要。當選區人大代表之後,有些職工跟我說,馮老師,你去開會,可不能只帶著嘴巴去吃,帶著耳朵去聽,一定要把咱老百姓的心裡話、要求和願望帶上去。這話給我打的烙印很深,我不能擔任一個徒有虛名的人大代表。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7章第29條的規定,人大代表的產生有兩種方式,一是各政黨、各團體聯合或者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二是選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聯名推薦代表候選人。事實上,中國目前絕大多數人大代表都是按照前一種方式產生的,像馮有為這樣透過選民聯合推薦產生的人大代表並不多見。
在擔任瀋河區人大代表期間,馮有為認真履行代表職務。八十年代瀋陽市要求每戶購買糧籍證,三塊二毛錢一本,在他的干預下,政府部門重新核定了價格;公費醫療時,醫院把食品、日用品作為藥品發放報銷,他在人代會上堅決批評。因此,雖然在瀋陽市人大代表的選舉中,他這個好代表依然沒有被組織推薦,卻憑藉著代表的聯名推舉,進入了候選人名單。他進入省人大代表候選人名單也是同樣的方式。
有些候選人,老百姓連你是男是女,是胖是瘦,長什麼樣都不知道,怎麼可能去監督你?
第39節:人大代表(3)
馮有為:兩種產生人大代表的途徑不在一個起跑線上,沒有擺平。組織聯名推薦的代表只多不少,而由下級聯名推舉的寥寥無幾。我覺得這個狀態應該改變,因為由選民直接推舉出的人大代表才更具民意。有些候選人,老百姓連你是男是女,是胖是瘦,長什麼樣都不知道,怎麼可能去監督你?我認為國家在修改選舉法時要完善這方面的決策。
子墨:一個由民眾推選出來的代表,和由上面提名透過的代表,最大的不同是什麼?
馮有為:我感覺像我這樣被老百姓推舉上來的人大代表,接受選民監督的意識會更強,對選民履行責任義務的意識會更強,因為它來之不易,他要對得起這些選民。而過多由組織上確定的代表,不利於增強代表意識。許多老百姓說,愛選誰選誰,反正跟我們沒關係。這是因為你沒有充分給他們權利。
子墨:代表意識具體指什麼?
馮有為:就是對選民負責,敢於發表選民的意見和呼聲,在關鍵時刻明確表示自己贊成或不贊成。
子墨:您認為被推舉出來的代表很少,原因是什麼?
馮有為:這和民主政治建設密切相關。我們過去一度很忌諱談“人權”,其實“人權”就是人們在生活中、在政治方面的各種權力,其中選舉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政治權力。譬如國外對選舉程式要求得非常嚴密,而我們選舉時,投票一個挨一個,很多人都不自在,有時攝像機就對著你,你一畫叉,馬上知道。權力機關主宰一切,有人甚至揚言,我當代表花了××錢。我就收到過別人寄來的信用卡,讓我投他的票,因為我是省代表,負責選全國人大代表。這樣的行為必須引起重視,這樣的人是用錢來活動的,絕對不能允許。
子墨:怎麼才能從制度上完全杜絕這種現象?
馮有為:應該改善選舉制度,增加候選人的透明度,要讓他們在群眾中亮相,讓群眾去識別他。但是現在沒有機會讓老百姓識別,很遺憾。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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