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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判決書是由蘇聯的約拉&iddot;t&iddot;尼基欽科少將宣讀的。
鮑曼被宣判犯有戰爭罪和反人道罪,而指控他犯有反和平罪的罪名被取消了。
判決書說:&ldo;沒有證據能夠證明鮑曼知道希特勒準備和發動侵略戰爭的計劃。&rdo;他只是在當上了納粹黨辦公廳主任後,也就是說,在1941 年5 月魯道夫&iddot;赫斯逃往英國、希特勒已決定進攻蘇聯後,他才躋身於元首之幕僚之列。
在這一點上,法庭犯了一個於被告有利的錯誤。但這對一個只要被紐倫堡軍事法庭的人捉住就要被送上絞架的人來說,是無關緊要的。1946 年1o月15 日清晨,開始執行死刑判決。這時十二個犯人中只有十個被交給了行刑隊。另外兩名犯人,一個(戈林)在夜間服毒自殺;另一個鮑曼下落不明。
然而,此時無論法庭還是辯護人都不知道,有一個人曾親眼看見馬丁&iddot;鮑曼怎樣死去,甚至是在距他很近的地方看到的。在盎格魯‐拉克遜的諜報機關裡,有一份與這個案情有關的審訊記錄,上面印有&ldo;絕密&rdo;的字樣,因此它被鎖在保險櫃裡。閱讀這些材料時,就像親身經歷一次奇遇一樣。
1945 年10 月下旬,阿爾卑斯山上的一場大雪,把一群年輕人從高山上的一間茅屋裡驅趕到巴伐利亞群山之間。這些年青人過去是希特勒青年團的領導人。在門敏根,他們裝扮成美國人。為首的是一個在半年前還是希特勒
青年團裡級別最高的人:全國青年領袖、三十五歲的阿圖爾&iddot;阿克斯曼。有些年育的納粹黨員曾把他看作是希特勒的繼承人。
在剛一開始進攻蘇聯的時候,他就失去了一隻胳膊。戰爭結束時,他是元首地下避彈室裡與希特勒較為親密的隨從,他和其他人一起從那裡向外突圍,在魏登達姆橋發生戰鬥的時候他也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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