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羅山幽影1(第2/3 頁)
「這個就得問當時負責這個工作的人了。」警察先是打了個太極,接著說,「還有,別打岔,現在是我問你。」
果然無法那麼簡單就得到答案。畢竟我的立場只是普通市民,他沒有理由把案件相關的線索告知給我。
我只能先口頭上答應,然後掉轉方向,嘗試拐彎抹角地打聽關於麻早的事情。
上次警察直接稱呼麻早為「連環殺人犯」。而從程式上來說,在未經任何審判的情況下,就算兇手的作案證據再多再明確,也只能稱呼其為「嫌疑人」,而不可以直接稱之為「罪犯」。
當然,那僅僅是程式上的嚴格說法,在普通的對話環境下,把某個證據確鑿的嫌疑人直接稱之為罪犯顯然也不會有人會發牢騷。
我想要知道的是,官方勢力是否已經掌握了麻早犯下殺人罪的鐵證。
然而眼前的警察對於案情依舊是守口如瓶,我套取不到分毫有用的線索。
很快,警察就結束了對於我的詢問,然後轉頭看了長安一眼,再對我說:「接下來我有話要單獨詢問他,你可以先走了。」
「啊?」長安納悶。
我隱約猜到了警察接下來打算對長安說什麼。
「我知道了。」我先是起身,然後對長安說,「那麼我先到小區外面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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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口頭上說是要離開,但是我怎麼可能那麼老實。
在離開的時候,我偷偷地在涼亭旁邊放置了個「螢火蟲」,暗中窺視警察給長安做筆錄的全過程。
對話的過程不出所料,長安一口咬定自己真的在十五樓房間裡遭遇了怪異事件,卻始終拿不出證明自己經歷的證據。而警察詢問的,大多數也都是一些符合常識的問題。
但是,官方勢力真的對於那些「超越常識的存在」一無所知嗎?這個世界上有著像我這樣的超能力者,也有著像是十五樓的地下室那樣的怪異之物,縱使很多異乎尋常的秘密不為群眾所知曉,官方勢力也應當是知曉的。
況且公眾不知曉怪異之物的存在,本身也足以佐證存在著某個「看不見的大手」阻止了與怪異之物相關的資訊流入民間。而想要進行這種程度的資訊管制,幕後必須隱藏著人數足夠龐大的組織。
問題是,官方勢力為何要進行資訊管制呢?是擔心怪異之物的存在會造成社會恐慌嗎?這種程度的理由未免太說不過去了。
還是說存在著能夠透過人的認知傳播危害的怪異之物,所以官方勢力才必須出此下策?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性,雖說我覺得不大可能,總不能是像我以及十五樓的地下室這類超越常識的事物真的就罕見到了無人知曉的地步吧。
「那個,警官,為什麼要跟我單獨溝通?」長安終於忍不住提問了,「是有什麼不能讓我朋友知道的嗎?」
警察看上去也沒有注意到我暗中設定的「螢火蟲」,在我的注視下,他回答:「算是吧,不過主要是為了警告你。」
「警告?」長安不解其意。
「那個連環殺人犯在最近兩三個月奪走了五個受害者的性命,受害者們的共同特徵是非富即貴。不是家財萬貫的企業家,就是身居要職的官員。而你雖然並非企業家或者官員,但是同樣有著非同凡響的家境,所以……」
這件事情我早已在新聞上查閱到過,而長安卻是一無所知,他露出了毛骨悚然的表情:「你認為我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只是說不排除這種可能性,之後我們會派人暗中保護你。」警察以有力的語氣安撫。
長安驚慌失措,又突然爆發出急智,注意到了一個盲區:「等等,這不對吧?我的前任租客也是你說的非富即貴的角色嗎?」
十五樓房間所處的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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