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李家三萬“嫁”男(第2/2 頁)
,真的好苦,好難啊!
她一哭,孩子也跟著哭起來,常晴又跑去哄孩子。
第二天,李家康一早就啟程到了三臺蘆溪鎮,開始幹起了摸金校尉的活兒。
一到地兒,就有四個人和李家康接應上了。
這四個人呢,算是掘墓行業的老饕,掏出來的東西都賣給李林樹。
此前,李林樹帶著幾波人,到這裡挖墳掘墓都沒落空過。
每每挖到一處古墓,不是找到陶瓷罐子就是玉器玩件,甚至有次得了一件價值連城的金縷玉衣。
這尋寶的運氣就和開掛了一樣。
不過李林樹也知道,這幾次的挖墓盜寶肯定是被警察盯上了的。
自己是萬萬不可親臨現場,得多找替死鬼開墓摸寶。
到處借錢救命的李家康就被他盯上了。
在他再三忽悠和無限保證不出事的情況下,李家康答應了這次的鋌而走險。
恰恰這次很不順。
五人還沒開挖多久就被綿州警方盯上了,全被抓了。
李林樹得到風聲連夜和父親跑去了雲南,後來聽說偷渡到了緬甸。
當時李家康有一個愛慕者叫許善英。
她偏執地愛著李家康,哪怕她知道有常晴和天亮。
李家康進拘留所沒多久,許善英就託在公安局任局長的關係給搞了一個取保候審,後來又替他交了一萬塊罰金,了結了這事。
不過,這一萬塊和人身自由的置換條件就是和許善英結婚。
天亮被送到宜城醫院後,又很不幸地引發了心肌炎,一千塊完全是杯水車薪。
為了救兒子,李家康答應了許善英的婚姻請求,又討來了2萬元給常晴。
這事在古鎮被傳為“三萬嫁兒”。
據說,家康入贅那天,李家門口圍著人山人海,水洩不通。
都是來看李家熱鬧的。
許家擇了良辰吉日,用一輛掛著喜字綵帶的軍用吉普車接走了西裝筆挺帥氣的李家康。
走的時候,他的臉上是無奈和痛苦的表情,見不著一點開心。
李家爸爸建行更是連連嘆氣。
年輕的時候,李家爸爸是長江邊的縴夫,賣的是力氣拿的是正正當當的錢。
這到家康這代,沒落得兒子養老,卻如嫁大姑娘一般要送兒出嫁。
李家媽媽向遠蘭只是一個勁地哭,盼兒成才,卻落到如此丟人的地步。
常晴拿著這兩萬元救回了兒子,又用餘下的錢在臨街的家門口支稜起了一個鋪子,開始賣白糕。
李家康父母不久搬離了李鎮,去了宜城,斷了和古鎮親朋好友的關聯。
除了老一輩記得當年這檔稀罕事,年輕一輩都不知道這家人的存在。
畢竟,對於李氏宗親來說,這是一件荒唐的事兒,也是一件祖上蒙羞的事兒,雖然從道義上是救人性命。
“一朝入贅,三輩還宗”,許家是一個遵從古訓的傳統家族,到許善英這代也是如此。
因為是入贅到許家,李家康換姓改名成了許嘉億,慢慢減少了和常晴母子的聯絡。
婚後,許善英懷上了許欣,卻遇到了生產大出血。
孩子是保住了,身體卻受損過度,無法再生產。
這也是許嘉億惦記李天亮的原因之一,他是他唯一的兒子。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