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4/5 頁)
廳裡的暖氣脫去西裝外套的男子對面,放肆地直接打量他向下看時低垂的睫毛。
“哥,估計24號見不到你了,禮物就提前送吧。”明櫻把方才在商場買的禮物推到剛點完菜的振宇面前。
只是適合他氣質的zippo,足夠貴重卻安全的禮物。
就算是稱呼,也是儘量在安全的範圍內控制。金振宇太懂得一聲“哥”意味著什麼,露出一個妥帖的微笑表情接過禮物拆開,繼而領情地從口袋裡摸出香菸點上。火光閃耀間,明櫻看見他推過來的禮物,沒有包裝,直白坦率得不像是禮品。
“這是哥給你的。”還不忘在後面再加一層保險,“這一份是給溪川的,替我轉交。”
給明櫻的是發行於2003年的L…ETHER第一張也是唯一一張專輯,市面上早已絕版。給溪川的則是限量紀念版的香水,一看就是她喜歡的型別。
“估計你這樣丟三落四的孩子會連自己最珍貴的東西都拾掇不好。”振宇解釋道。
明櫻笑起來:“確實,這張專輯我沒有,好驚喜啊。”
“知道嗎?你這樣剪短髮、穿揹帶褲,看上去真的像小學生。”
明櫻不服氣:“可是溪川也會穿揹帶褲啊。”
“氣質決定。溪川她如果不做歌手的話,應該也會是藝人,總之不會離開人們目光的焦點。”
“那我呢?”語氣有些撒嬌的成分。
“特立獨行的丫頭。”
“說得挺含糊。被傳跟我的緋聞時哥肯定很失望吧,心裡想著‘為什麼不是溪川’什麼的。”
振宇一副“拿你沒辦法”的表情無可奈何地笑,“說來也奇怪,溪川明明也在場卻完全沒被拍進去。看來有人很針對我們倆啊。”
明櫻一愣,一個可怕的想法突然刺穿腦海。
僅僅一閃而過的念頭,卻讓她的語氣驟然冷卻下來。
“我想,只是針對我而已。”
振宇沒有繼續說話,只無聲地吐著菸圈看著對面的女孩。她面板偏黑但非常細膩,有很清亮的眸子,下唇比上唇厚一些,看上去快樂,言談中透露的情緒卻總是悲觀的。
振宇對每一個細節瞭然於心。最後,他笑得更深一些:“不用在意,做你自己就好。”
'十一'
為什麼從沒考慮過這種可能?
以至於在它突然出現時會如此措手不及。
Gluttony。Lust。Greed。Wrath。Sloth。Pride。Envy。
七宗罪中,嫉妒是心罪。肉身之罪可償,心罪難償。
對於閃耀在世界中心的明櫻來說,最致命的,也許是因心罪而造成的傷害。
'十二'
回程,明櫻以“想自己走走”的理由拒絕了振宇開車送自己回家。坐在地鐵上已感到疲憊,依舊戴著墨鏡,顯得與周圍人分外格格不入。
座位對面一對高中生情侶在開心地聊天。明櫻歪著頭靠在鋼質扶手上注視他們。穿著和當年的自己相仿的制服,以及揹著同樣款式的書包,與彼時相似的年輕無邪的眉眼,享受單純小幸福的神色,所有的都是可以勾起溫暖回憶的細節。
即使與之前和日後更大更廣闊的悲傷相比微不足道,也不得不承認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時光。是的,人生之最,明櫻已經不奢望將來能遇到更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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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息 第二話(8)
幻象在眼前太過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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