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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其餘各部全部調往北疆。官兵們都很高興,因為北疆的條件與南疆相比,相對而言要好得多。
我卻決心隨那個團一起留下來。我這樣做,完全是為了避開那協理員。協理員畢竟是我的上級,對我這個小戰士來說,在那樣的環境中工作的確彆扭。好多人都勸我一起到北疆去,我都搖頭謝絕了。最後連政治部主任都對我說,小鬼,你在機關工作,條件要好許多,你要知道,下去容易,要想再上來可就難了。
我說,多謝首長關心,我願意留在這個艱苦的地方。
到了六師後,我很高興。因為這是王震將軍的老部隊,它的前身九旅曾經天下聞名,而二十七師是起義改編部隊,最初分我去時我就不太樂意。
我到了和靜。我想老部隊中,一定不會再有那樣的事情發生,所以覺得自己像一隻出籠的鳥兒,自由了許多,沒想到這樣的事情還是沒能避免。這兩次都不是給我寫信,而是由組織出面,直接給我介紹,這使我非常絕望。我這才知道,這種事情,在駐疆部隊中已很普遍。我不服他們的做法,所以不論組織怎樣做工作,我都抱定一條信念:寧死不嫁。
我當時只能讓時間來改變這種現狀。我相信,時間會讓這一切成為過去。
如果真正要找物件,那時的女兵從內心來講,首先想找的是子弟兵,不願意找起義軍官,這是由於當時政治宣傳的影響;其次是想找機關裡的參謀幹事,因為他們大多是學生兵出身,有文化,年齡差距小,顯得文明一些,有教養一些;最害怕找營長、連長一類的軍事幹部,他們經常帶兵打仗,顯得粗魯。然後希望是南方人,這樣,生活習慣接近一些。我當時就是這麼想的,要找物件,就要按這個條件去找,若找不到,就不結婚。
我最後如願以償。與我在南疆相守了四十多年的丈夫季國綱是浙江人,畢業於華東軍政大學,當時在團宣傳股任股長,我們是自由戀愛結婚的。
時至今日,我似乎已理解了當年的那些做法‐‐
王建華:協理員把一封信塞到我的手裡(2)
從客觀上說,因為戰爭,一些從槍林彈雨中倖存下來的老同志不可能考慮婚姻的問題。國家解放了,誰不想享受和平的果實,誰不想成個家、立個業呢?但新疆當時的情況太特殊了,二十萬軍屯墾天山南北,而新疆當地的漢人當時才三十來萬,上面又有規定,不準與少數民族婦女通婚。這就形成了矛盾,沒法在當地解決軍人的婚姻問題。仗打完了,不能讓他們解甲回家,還要以部隊為建制在這裡屯墾戍邊,不解決他們的婚姻問題,誰能在這裡待下去?誰能在邊疆紮下根呢?所以這個問題在當時就顯得十分緊迫。但作為個人,就從我們女兵角度出發,我們是懷著純潔、樸素的革命願望,懷抱著滿腔報國熱情,響應號召,報名進疆的,一心想為邊疆建設拋灑熱血、添磚加瓦‐‐這些話在現在聽起來像是空洞的口號,但在當時,都是我們的真實想法。來到這裡後,苦吃了,這都沒什麼,但在婚姻上要接受這種間接或直接的組織分配,內心肯定難以接受。特別是剛到部隊,就提出婚姻問題,就更是接受不了。不管老同志在革命中多麼戰功卓著,他也沒有權利要求一個與他沒有任何感情基礎的女人同他結合。這關係到內心的尊嚴,還有這種方式打碎了女兵們來這裡的最初夢想和願望,更主要的是‐‐剝奪了我們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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