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掃街(第2/2 頁)
期播出後,第二期找過來的廣告商無論是公司規模還是給出費用都立即飆升。
雜七雜八達到三百萬的程度。
“根據我們之前的約定,等到錢到賬結算後,給你百分之二十,這些錢我到時候還是打到你賬戶上?”王博文在電話裡對張晨道。
“可以。”
和王博文商量了收益的比例,張晨負責出策劃,王博文實施,張晨拿扣除成本後總體收益的20%。
這個價也合理,雖然點子源自於張晨,但王博文負責整個工作室團隊的運轉,上下關係打點。大部分執行都是他在負責,張晨拿到這個點,其實都是很高的了,如果單純按照電視策劃專案算,一個專案在電視臺內是3-5%的分成費用。
而王博文以版權費的形式給予張晨20%的利潤分成,這一套都走公司賬目,有據可查,版權局報備的節目策劃也是張晨的名義。
當然,版權報備也只是方便公司走賬,事實上無法限制其他電視臺的模仿,稍微改一下,就可以複製出這類節目。
給張晨20,給電視臺分成40,王博文自己拿40。
第一期廣告費用二十萬。
而一期的製作成本,是一萬塊。
包括裝置的租賃,群演的工資,一系列開銷。
這還是王博文沒有刻意縮減成本,放往後的這類地方電視臺調解節目,一期製作費用幾千塊就能搞定,找個小棚子一錄,各種臨時群演拉上去,工資一天幾百塊不得了了,一期四五個小時錄製結束,收視率廣告收入又有保障,完完全全空手套白狼,是地方電視臺不二選擇。
王博文扣了兩萬塊,第一期十八萬的利潤收益,給張晨打了三萬六。
張晨的小金庫一下子到了十萬塊。
張晨也沒有閒著,王博文給的錢到了後,就拉著王博文,前往自己父母買下的商鋪旁邊的街區,又找了幾家鋪子,把十萬塊轉化成了兩間鋪面。
為什麼要找王博文,因為他現在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還未滿十八歲,無法獨自簽訂購房合同。所以以王博文的名義買入,再轉贈給自己,中間過一道手,只是要繳納一部分契稅,毛毛雨了。
王博文看張晨買的順手,也給自己買了四套。
這乾爹乾兒子,把這條街的空鋪面掃了一遍。
所以人心不足蛇吞象,看到手頭上的房本,張晨已經開始期待接下來王博文的三百萬廣告收入結算後可以給自己帶來的現金流了。
這小日子,生活真有奔頭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