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該死之人(第1/2 頁)
明知道去找主簿李理也是無濟於事,但縣衙流程還是要走,陸遠還是去找了主簿李理。
縣衙後面的院子裡面有前後三間房,與縣衙大堂隔著一個院子。
最外間是主簿李理的辦公場所,陸遠進來的時候,主簿李理正在檢視賬簿。
主簿相當於縣衙的管家,日常雜事數不勝數,非常繁忙。
陸遠作為執事相當於是李理的副手,在沒有開始防洪工程之前,陸遠就負責協助李理處理這些雜事。
在主簿辦公場所還有一個五十多歲的書記員,這是一個老書生,已經在裡面幹了十餘年。
“大人,防洪堤壩工程出了人命!”陸遠走了進來,對主簿李理說。
李理手裡握著毛筆正在核對一份支出名單,聽陸遠這麼說,立即停住了筆,看向了陸遠:“出了人命?到底怎麼回事兒?”
“這裡有份說明,大人可以先看看!”陸遠先將張員外和劉監軍共同寫好的文書遞給了李理。
李理皺著眉仔細看完,“嗯,這人好大的膽子啊!”
“大人,我覺得事情並不是這份說明上寫的的那麼簡單!”陸遠說。
李理聽到這裡,放下了筆,抬起頭來,凝視了陸遠半晌,才緩緩說:“那你覺得是怎麼樣呢?”
李理的凝視,像是一道赤眼的光,讓陸遠心裡直髮顫。
“我覺得其中有蹊蹺,一個十六歲的人,怎麼可能會有搶奪監軍武器,意圖造反的心思呢?”陸遠強頂著壓力說。
李理並不著急說話,以及用同樣的姿勢凝視著陸遠,慢吞吞地說:“陸執事,你的意思是劉監軍他們草菅人命,顛倒黑白?”
“我認為有這種嫌疑!”陸遠很肯定地說。
“你有證據?”李理表現出來幾分期待,看著陸遠問。
陸遠搖了搖頭,李理臉上露出了一抹詭異的笑:“陸執事,你在縣衙也當了七年的執事了吧?”
“應該是八年多了!”陸遠糾正。
“也是老公差了,說話做事應該知道分寸了……”李理說話之間,將那份說明遞給了陸遠:“你是現場負責公差,上面缺一個你的簽字!”
主簿李理的話已經說得足夠明白了,那個十六七歲的少年就是“該死之人”沒有任何的冤屈。
“大人,這件事不查查嗎?”陸遠忍不住問了一句。
主簿李理臉上瞬間變色,厲聲喝問:“查?怎麼查?誰來查?人家是府城的監軍,就是韓大人都沒有資格查,你一個小小的執事怎麼敢說調查監軍的話?誰給你的膽子?”
從主簿李理的辦公處出來,陸遠臉上火辣辣的,腦海中轟鳴一陣接著一陣,心裡面堵得很。
他知道一個徵調民夫的死亡,並不會引起縣衙大人們的重視,更何況其中還有府城監軍摻雜其中……
但是主簿李理對陸遠的態度也實在是太過惡劣了。這些年他追隨主簿李理,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平日裡對陸遠也還算不錯,但一到事上就原形畢露了,再結合縣令夫人嚴瑩帶來的訊息,陸遠越發對這個上司心灰意冷!
一個十六七歲的少年不過是向一個奸商扔了一塊臭泥,就因此丟了性命,到最後還要被定為一個“意圖造反”的罪名?
陸遠一想到這裡就氣得咬牙切齒起來。
這到底是什麼世道?
陸遠悶悶不平,找到了負責處理屍體的縣衙仵作。
按照縣衙流程,事情蓋棺定論後,就該由他出面處理屍體了。
非正常死亡的屍體,都要由仵作驗屍,寫了驗屍報告後再進行處理。
處理屍體的方法也很簡單,有家屬認領的直接交給家屬帶走,如果沒有家屬認領的,就有縣衙負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