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重點考慮挑選(第2/2 頁)
光身份……”
話說回來。
從釋出小說開始,其實就沒打算隱藏身份。
直接用了“幽明月”這個藝名作為筆名。
但是也沒辦法……
那些讀者書迷特別愛幻想,每當他們快要猜到是自己時,又搖頭否定,第一時間排除掉。
現實版,給了你們機會,結果你們不行啊。
以至於寫小說的“幽明月”莫名其妙地變成了馬甲號。
後來,少女索性不管了,任由他們去幻想。
反正她寫小說是為了稿費、版稅和打造Ip,沒有其他目的。
許幽月打字回覆:“成為新晉至高神有什麼好處?”
她知道其實好處不少,以她現在的人氣和熱度,一旦曝光寫小說的幽明月就是自己,不說別的,單是《遮天》小說的訂閱量就會猛增。
此外,還有對個人人氣、國民關注度和影響力的增長等等。
但少女不是那種未經世事的小白。
想了想就知道,如果曝光,這件事中還有另一個受益者。
那就是飛鹿小說網本身。
甚至可以說,他們是最大的受益者,將在這件事中獲得難以想象的流量宣傳。
所以她才這樣問。
反正試試又不會懷孕。
能撈點好處是一點。
至於什麼“新晉至高神”,只是個虛名,又不能吃,別拿這個騙三歲小孩。
而在另一邊。
看到幽明月發來的資訊。
眾人紛紛感嘆,議論紛紛。
“好傢伙,從沒見過成為至高神還要談好處的!”
“一書封神啊,而且,這封的是網路小說的至高神!”
“往年那些作者看到這條訊息,都會迫不及待地答應,怕錯過,她們倒好,問起福利來了……”
“畢竟身份不同。以前那些作者在我們網站混飯吃,但幽明月……是我們有求於她們。”
“關鍵是我們未經她們同意,還真不好曝光寫小說的幽明月就是娛樂圈的那個幽明月。”
“確實,惹惱了她們,直接轉會其他網站,以她們的影響力,對我們網站影響太大了。她們有太多的影迷、歌迷、動漫迷、書迷……”
“難辦啊!”
“有點心機!”
“不愧是歌壇大魔王……”
這時,一位高管緩緩說道:“咱們就說說,有沒有可能她們根本沒把網路小說至高神放在眼裡?畢竟,相對於她們現在取得的成就來說,這個稱號好像沒啥了不起的。”
話音剛落。
頓時,在場的人都陷入了沉思。
還別說。
真有可能。
網路小說至高神很厲害嗎?
她們可是歌壇的大魔王啊,一首《青花瓷》橫掃一片神,這個月的第二首歌《追夢赤子心》也開啟了屠神之路,正處在屠神進行時……
她們製作的《那兔》,一播出就火遍全網。
與她們取得的這些成就相比,網路小說至高神真的不算什麼。
一時間,辦公室裡靜了下來。
飛鹿小說網的老闆是個中年男子,體態肥胖,光頭,眯著眼睛笑著說:“三七分賬!”
只是眾人彷彿聽到了牙齒碎裂的聲音。
所謂的三七,是指網站和作者之間的訂閱分成。
原本一般是五五分賬,現在直接改成了三七分賬。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