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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彈頭與運載工具,都得在雙方的共同監管下徹底銷毀,且裁軍委員會將不定期的進行核查。
按照這份條約,在十年之後,中國保留的核彈頭數量將削減到七千枚以內,其中六千零九十枚為戰略核彈頭,另外近千枚為戰術核彈頭。也就是說,中國的核武庫規模將在十年之內減小百分之七十。
顯然,這絕對不是中國的單方面讓步。
條約中明確規定,德意志第二帝國在十年之後擁有的核彈頭將減少到三千五百枚,其中三千枚為戰略核彈頭,分別是戰略彈道飛彈上的一千六百枚、潛射彈道飛彈上的九百枚與戰略轟炸機上的五百枚。也就是說,德意志第二帝國的核彈頭削減規模更大,超過了百分之七十,僅保留最低限度的核威脅。
此外,條約還明確限定了核彈頭的爆炸當量。
這就是,戰略彈道飛彈所配備的彈頭的爆炸當量不得超過五十萬噸,潛射彈道飛彈不得超過二十五萬噸,空射彈頭則不得超過十五萬噸。
從整個人類的角度來看,中德在一九九二年簽署的《削減核武器條約》可以說是文明的一大進步。
只是,這並不表示中德冷戰已經宣告結束。
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次核裁軍,反而加劇了中德在常規武器領域、以及國家防禦力量上的對抗強度。
原因就是,在核武器的數量減少之後,中德雙方必須更加重視常規武器,以及更有理由來提高國家的戰略防禦能力。
對德意志第二帝國來說,這兩個問題顯得格外突出。
要知道,德意志第二帝國僅保留了最低限度的戰略威脅能力,其國家安全降到了冷戰時期的最低點。為了提高國家安全,德意志第二帝國不但需要更加先進的常規武器,以及有效的國家戰略防禦系統,還需要提高核武器的作戰效率,特別是核彈頭的突防能力,以抵消中國的在核武器上的數量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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