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四章 越巂太守(3)(第2/2 頁)
如果授予他的官職過高,難免讓軍中將領不服,這是一向公正無私的諸葛亮不能允許的。
如果這些蠻兵是爨習自己的私兵,那授他一個偏將的稱號,是沒有問題的。
諸葛亮徵求了馬謖的意見,馬謖也拿不準。
他先研究了一下蜀漢軍職的含義,建議諸葛亮授予爨習領軍的職務。
因為爨習負責選拔、管理、訓練蠻族士卒,其職責包含在蜀漢領軍這個職務之內。
一般情況下,領軍是由品級較高的軍事將領擔任,但領軍本身是沒有品級的。
平常所說的領軍,是中領軍的簡稱,一般為三品官,與中護軍相對,是禁軍的高階將領,負責統領京師的禁衛軍,地位較為重要,直接關係到都城和皇室的安全。
馬謖的建議,是授予爨習領軍的名號,暫時沒有品級,還是比較合理的。
馬謖這是為了增加這支樣板軍在蠻族中的吸引力,故意模糊了中領軍和領軍的概念。
諸葛亮經過考慮以後,認可了馬謖的提議,把爨習留在自己身邊,專門統領、訓練這一千人的蠻族士卒。
而爨習的品級和待遇,是按照軍侯的待遇,也就是俸祿六百石。
建伶縣是益州一個普通偏小的縣,地理位置不太重要,經濟地位也不高,縣令的俸祿不過四百石,屬於低檔的待遇。
爨習當時為了這個職位,還送出去不少重禮。
世家大族出仕為官,絕大部分都不是為了錢,也很少直接用職權謀取私利。
他們要的是名聲、面子、和社會地位,爨習也不例外。
諸葛亮給爨習一個領軍的名號,實際待遇也等於官復原職,相當於將功贖罪。
本來,爨習對職位的要求不高,他自己也知道,按照他的功勞和資歷,頂天也就能當個軍司馬或者軍侯什麼的。
但他的知縣是因罪撤職,後來又參與了叛亂,認真追求起來,他基本沒有再進入官場的希望。
如果誰再啟用爨習為官,等於是否決了當年的益州太守董和,這可是官場大忌。
當然,如果董和也是因為獲罪而被撤職查辦,甚至被法辦,那重新啟用爨習就沒有任何問題。
雖然當年撤職查辦爨習的頂頭上司董和,已經不在了,但董和的兒子董允,可是當今皇上劉禪跟前的紅人。
當年劉備稱帝立劉禪為太子時,董允被選為太子舍人,主要職責是輔佐太子,為其提供文化教育和道德引導等,兩人相處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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