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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付完錢以後,徑直離開,拐進樓梯下樓走了。排在我前面的小孩子還在嘰嘰喳喳,惹人心煩,我焦急地等待,好不容易等到付完錢,我急急往樓下跑。還好,他走路不算快,步子邁得挺悠閒,我氣喘吁吁地走在他後面,隔著幾米遠的距離,像個跟蹤狂一樣,一路跟著他,直到他走出巷子,坐進街對面的車子開車離開……

後來每一次想起當時的自己,我都會覺得不可思議,因為二十四歲的酒媚從來沒做過這種瘋狂的事情。

酒舒打電話問我在哪裡,我藉口自己有急事,獨自回了家。我看著隨手擱在茶几上的那本書,腦袋裡全是那道安靜、溫和的身影,抱著頭低叫一聲:&rdo;酒媚,你真是瘋了,居然做出這種事來‐‐對一個從沒見過的陌生人動了心。&rdo;

那一晚躺在床上,我輾轉反側,無法入睡,大腦越來越清醒,隨後我索性放棄強迫自己睡覺的念頭,起身來到客廳,一口喝完一整瓶冰凍礦泉水後,拿起那本書開始閱讀。

書的名字很有趣‐‐《我的名字叫紅》,哈,多麼神奇的巧合,我忍不住地笑,紅色一直是我喜歡的顏色,於是我越來越覺得這可能就是冥冥之中所謂的緣分,腦子裡不停上演著偶像劇裡那些粉色橋段……

之後的日子裡,只要沒事,每到週日下午,我都會去那家書店&ldo;守株待兔&rdo;,很多時候我待上一整個下午,也見不到他,但有幾次我很幸運地與他&ldo;偶遇&rdo;,他從來沒看見過我,我總是躲在他看不見的地方偷偷看他,然後在他走出書店時,悄悄跟在他身後,直到再也看不到他的背影。

喜歡一個人是一件沒有道理的事情,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那段日子裡,我很快樂,前所未有的快樂‐‐一種我每時每刻都對生活充滿感激的快樂。自從和大學時的男朋友分手以後,我開始懼怕和躲避愛情,能再次體會這種只有學生時代才會有的心動感覺,讓我覺得我還是鮮活的。也就是在那段日子裡,我喜歡上了書頁散發出的長長的歲月味道,也開始能一鼓作氣地讀完一本書,並且漸漸愛上那種融入別人的故事中的感覺。

我一直沒有向他表白,也沒有試圖和他說過話。每當我想邁出那一步的時候,怯弱又逼回我的腳步。我滿足於那少得可憐的遇見,也習慣了跟在他身後,獨自陪他走一段路的幸福感覺。我害怕一旦我真的讓他知道有我這麼個女孩喜歡他,他會抱歉地對我說(也許還會很溫柔地對我笑,儘管他只是不想無禮地對待一個傾心於他的女子):&rdo;對不起,我已經有女朋友了&rdo;,或者&ldo;很抱歉,我已經結婚了。&rdo;

無論哪一種情況,我都不想面對,或者說我害怕面對。

我就這樣默默關注了他一年多,而他一直也沒有注意到我這個&ldo;偷窺狂&rdo;和&ldo;跟蹤狂&rdo;。最後一次在書店見到他的時候,我在心裡告訴自己,如果下一次,我再遇到他,不管是在書店還是在別的什麼地方,我一定會勇敢地走到他面前,告訴他,我喜歡他,對他一見鍾情。

☆、3-6

我確實再見到了他,可是卻是在商量他和酒舒婚禮的飯桌上。多麼戲劇性的一幕啊,我都懷疑是不是我們正在一起出演一部家庭倫理劇……我後知後覺地意識到,原來一年多的時間裡,竟發生了這麼多我不知道的事,那個和酒舒感情甜蜜的男朋友什麼時候竟然變成了我喜歡的人,而我對此卻一無所知?我終於如願知道他的名字‐‐鬱臨深,很好聽,可我卻再也沒有機會告訴他,我喜歡他,喜歡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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