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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的房門上貼著一個字條,上面寫著:&ldo;我很欣賞&l;文明&r;這個詞,所以我來報警。&rdo;;其次,我的桌上全是凍幹了的阿拉伯膠水‐‐這是從瓶子裡淌出來的。
桌子中間也有一張字條,上面用難看的印刷體寫著:
&ldo;茲通知探長格列潑斯基先生,有一個兇惡的匪徒、瘋子和色情狂,眼下正用欣庫斯的名字住進旅館。他在一個代號叫&l;鵰鴞&r;的犯罪集團中聲名顯赫。他身攜武器,他對一名旅客的生命構成威脅。請探長格列潑斯基先生務必採取措施。&rdo;
我感到又氣又困惑,我讀了兩遍才算弄明白這個條子的內容。我點上煙,看了一下房間。當然沒有發現其它任何的痕跡。
我把桌上的字條同門上的字條做了比較。門上的字也是印刷體,也同樣難看,但它們那是用鉛筆寫的。如果說門上的字條明顯是年輕人的傑作,純粹是惡作劇,那桌上的字條就不妙了。惡作劇者可以把字條塞到門下面,塞到鑰匙孔裡,或者乾脆放到桌子上和菸灰缸裡。但是,為了尋開心,把一張這樣貴重的桌子弄得汙七八糟,這樣的人只能是一個道地的白痴或野蠻入。
第五章
我站在欣庫斯的房門口,小心地向四周看了看。走廊上同平時一樣沒有人。桌球室傳來擊球的聲音‐‐西蒙納正呆在那裡。巴恩斯托克在奧拉弗的房間裡繼續&ldo;洗劫&rdo;著奧拉弗的錢袋。年輕人在擺弄著摩托。摩西把自己關在房間裡。欣庫斯正坐在屋頂上。5分鐘之前他下來到小吃部又拿了一瓶酒回過自己的房間。現在,他緊裹著皮大衣,大概存心要在午飯前把新鮮的空氣吸足吸飽。
我用從老闆寫字檯上偷來的一串鑰匙,一把把地試著撥弄他的房門。門大概在第6把鑰匙的轉動下開開了。我潛入了房間。
太陽幾乎已經落山了,但房間裡還相當亮。房間像是沒有住人,床鋪上沒有壓皺的痕跡,菸灰缸也乾乾淨淨。只有兩隻旅行包並排放在屋子的中央。無論如何也不能相信,有人打算在這裡住上兩個星期。
第一隻重一些的旅行包格外使我注意:裡面有亂七八糟的破布、破被單、枕套和一捆書。看來,欣庫斯把自己偷來的東西,全塞到這個包裡了。第二隻旅行包裝的倒是正經用品:三套換洗衣服、睡衣、化妝品盒、一打自來水筆、一捆鈔票和兩打手絹,還有一隻空水壺、墨鏡盒和一瓶外國酒。我在包的底層‐‐衣服下面找到了金錶和一把女用白朗寧手槍。
現在周圍沒有聲音,但留給我思考的時間已經非常有限。我先看了那隻表。表殼上刻著複雜的花寫字母,赤金。這無疑是摩西先生的金錶。然後我又看了手槍,025的口徑。這算不上是武器。匪徒不會用這件荒唐的東西來給自己增添麻煩。
我得趕快做出判斷了。沒有任何證據說明欣庫斯是兇惡的匪徒、瘋子和色情狂,我倒是願意證明有人想方設法把他打成匪徒。對,這兩隻旅行包是偽造的……然而,對手槍和金錶怎麼辦?如果把這兩樣東西都沒收,而欣庫斯又真是個賊(儘管他已經不是匪徒),這樣做倒會使他清白無瑕……但如果是別人把手槍和金錶偷放在包裡栽贓誣陷……見鬼,我拿不出一點主意……
我又傾聽了一會。餐廳裡碗碟刀叉叮噹作響‐‐這是卡依莎在佈置餐桌。我聽到有一個人從門口走過,還有西蒙納向別人打聽我的聲音:&ldo;探長究竟在什麼地方?&rdo;
我急忙卸下手槍的子彈夾,把子彈塞到口袋裡,再把手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