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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來也沒多喜歡姜明薇,交往了大半年她還端著個清高的架子不給碰,平時鬧小姐脾氣還得他哄。
要不是看著姜家的份上,他早不伺候了。還是小網紅好,又乖又懂事,刷卡買幾個包,在床上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姜明薇搬出姜家之後,不僅不能像從前那樣奢侈地生活,連房租都開始付不起了。
她不願意住宿舍,在外面租的公寓一個月房租就是幾萬,房東找她交下半年的租金,十幾萬塊,她壓根拿不出這麼錢。
走投無路之時,曾經向她表白過,被她拒絕的一個男生找到她。
那男生叫譚輝,家裡之前開服裝廠的,算是小開,比不得姜家那麼有錢,和姜明薇之前那些朋友的家世也比不得。
上高中時,學校各種活動,姜明薇都會上臺表演芭蕾舞,譚輝就是在看過她演出後,對她一見傾心。
他寫了情書,拿著精心挑選的項鍊給姜明薇表白。
姜明薇那時多心高氣傲啊,怎麼看得上家裡開服裝廠的追求者。
她沒有拆他的情書,只看了眼那項鍊的牌子,就譏諷地笑出聲:「從上初中開始,我身上戴的就是卡地亞這樣檔次的珠寶了。你買的項鍊,拿去追宋雲那樣的估計夠了。」
宋雲是學校裡最胖的女生,平時誰要說一句「某某你喜歡宋雲吧」,那男生能當場發飆翻臉。
姜明薇身邊的小姐妹也很捧場地笑起來,譚輝從此淪為學校的笑柄,說他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沒過多久,譚輝就轉學了。
幾年沒見,譚家的生意做大了不少。
譚輝西裝革履出現在姜明薇面前,對她重新展開熱烈的追求時,姜明薇得意地揚起唇角。
就算她沒有那個小賤人那副狐狸精的長相,還是有男人對她念念不忘,痴心不改。
她這次答應了譚輝。
交往不到三個月,他晚上提出留下來,姜明薇猶豫了一瞬,最後沒有拒絕。
從前她是姜家的小姐,還有端著的資格,現在她必須牢牢抓住這個男人。
她被脫了衣服,有點緊張地閉上眼,沒來得及看見男人閃過的一絲報復的快意。
沒了姜明薇在身邊,寧梔在學校的生活更加平靜。
她每天上課,做作業,圖書館也經常去。
轉眼到了期末考試,暑假放假的通知發下來了,寧梔看到之後立刻定了張去宜市的高鐵票。
她沒有告訴陳也,想過去直接給他一個驚喜!
姜平潮對他們在一起沒有反對了,但得知女兒一放假就去找男朋友,心裡還是不太爽快。
「又不是沒有手機,打不了電話。一放假就往那邊跑,也不知道在家多陪陪你媽媽。」
沈靜溪笑著道:「我過幾天就和婉知去巴黎看秀,順便在歐洲那幾個國家玩幾天,滿滿不用陪我。」
姜平潮:「……」
過了這麼長時間,沈靜溪也想通了。家世好,學歷好的男生不少,可真正願意用命護著她女兒的,卻難找到幾個。
她給寧梔使了個眼色,寧梔立刻拿出個小袋子,遞到姜平潮面前:「爸爸,我上學期參加了一個針織社團,這是給你織的圍巾。」
姜平潮拿著那條黑色的羊毛圍巾看了半天,臉上不虞之色少了幾分,這可是他第一次收到女兒親手織的圍巾。
沈靜溪在旁邊幫腔:「哎呀,我都沒有收到滿滿織的圍巾呢。」
姜平潮聽得開心,壓了壓臉上的笑,問寧梔:「你給你那男朋友織了沒?」
寧梔還沒來記得給陳也織,誠實地搖了搖頭。
姜平潮更滿意了,看來他在女兒心中的地位還是更勝一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