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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們一起麻痺在這種平靜與安然裡頭,從未意識到,那一根見血的銀針,會在何時到來。
答案在十月,他們吵了有史以來最兇的一場架。
溫凜覺得很奇妙。雖然他們的關係不倫不類,但互相從未急赤白臉,即便鬧到決裂的時刻,也是她靜靜地走,或是她靜靜地受。
要論關係融洽,他們興許能評上模範情侶。
但那一次不是。
要問原因,她想了想,或許只能歸結為——楊謙南是真的喜歡她。
他喜歡一個人的方式非常庸俗,送禮物,陪伴她。在她需要的時候,他會不吝惜幫她一點小忙。
那天就是這樣。溫凜在上競標會之前,被他喊去一個飯局。
坐進去她就發現情況不同。那是一個只能用氣勢恢宏來形容的宴會廳,一張分餐式的長餐桌,準時到的人都著深色正裝,不約而同地坐在下座。
整張餐桌半黑半白,楊謙南領著她在白的那邊隨手挑了個座,空出了最上方一個位置。
重要人物自然來得最晚。溫凜驚愕地發現,她投標的甲方公司老總和幾個助理簇擁著宴席的主人,兩人攀談著入席。那位主人穿得很休閒,像是剛從哪個健身房出來,雖然年過半百,但精神瞿爍,一身白色運動短袖,健步坐上主位。
後來溫凜才得知,他就是楊謙南那位出自傳的叔叔。
她暗自懊悔,當時怎麼沒好好研讀一下那本投資學教程。
楊謙南看她表情異樣,以為她緊張,說:「沒關係,就是帶你混個臉熟。」他面色平常,貼心地給她淋醬汁,小聲附在她耳邊,為她私底下介紹賓客。
溫凜其實知道,他這樣不熱衷應酬的人,能為她做到這一步,何止是受寵若驚能形容。
她猜想他會希望她表現得雀躍一些,至少野心勃勃,或者暗自感激。
可她不知怎麼的,就是做不出表情。
這段飯本來沒她什麼事。用楊謙南的話來說,她就是個混臉熟的。他叔叔是個很風趣的人,一頓飯都在閒聊,酒過三巡還讓服務員開啟宴會廳裡的電視螢幕,問有沒有點歌功能。
溫凜默默喝著絲瓜蘆薈湯,腹誹說難怪楊謙南說他不著調。明明是那麼上位的人,卻像個頑童一樣。
令人震驚的是,那塊螢幕麻雀雖小,功能俱全。
服務員喊來一個會操作的經理,弄了半天給他調出一個卡拉ok模式。底下人都沒吃過這麼混搭的飯局,面色紛紛尷尬,但都只好賠笑。
幸好這席上真有會唱歌的人。
溫凜一進來就注意到了,席間除了她,還有另一個女人。她那位甲方老總以風流著稱,經常和不同的小網紅一起出鏡。後者一聽要唱歌,想也沒想就接過話筒,笑盈盈說:「那我就獻醜了。」
挑的歌也很正經,是九十年代的流行歌曲。
眾人該喝湯的喝湯,反正也沒人聽歌,交頭接耳說今天這絲瓜不錯。
就是圖個氣氛。
一首唱罷,領導高興,眾人捧場。
楊謙南摟著她的腰,悄聲無息地撲哧一聲。
溫凜撣開他的手,壓低聲道:「你正經一點。」就算再怎麼不愛應酬,也不能在這種滿場樂陶陶的時分,放浪形骸地笑,「好歹是你親叔叔……」
他就是不聽。那天他多喝了幾兩酒,抵在她鬢角,用一種極盡肉麻的口吻,膩著她說:「不要。她唱得太難聽了,沒你唱得好。你上去唱一首好不好?」
溫凜就是在這一刻,臉色一沉,慢慢放下了湯勺。
作者有話要說: 雖然我今天更新晚了,但我還是厚顏無恥地,寫了封信給大家。
咳,我要念了啊。
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