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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dot;克勞福德這個名字。&rdo;
&ldo;這件事有沒有涉及其他人?&rdo;
&ldo;據梅格南所知,沒有。&rdo;
&ldo;誰對劇本進行了修改?&rdo;
&ldo;科洛德尼。他們給了他一間辦公室,還有一臺打字機。拍攝時需要做些最後調整時,他們還把他拉到了片場。&rdo;
&ldo;你之前提到的分紅‐‐是什麼?&rdo;
&ldo;毛利的百分之二。在那時候這可不常見。梅格南一定是非常想要這個版權。聽起來不多,但是《燈光下的罪惡》賺了一大筆錢。這些年來,梅格南按照百分之二的分紅比例,一共支付給科洛德尼大約八萬塊錢。&rdo;
&ldo;你在當地挖掘出什麼關於科洛德尼的訊息嗎?&rdo;
&ldo;沒有。他住在亞利桑那州,不在這裡。版稅支票都是寄到一個名叫維科斯塔夫的地方郵政信箱,但我不知道這是不是現在的地址。最後一張支票是幾年前寄出的。&rdo;
&ldo;謝謝你,本。如果有什麼事需要我幫忙,儘管告訴我。&rdo;
&ldo;會的,&rdo;他說,&ldo;不用擔心這個。&rdo;
掛了電話,我坐在椅子上,兩隻腳蹺上桌沿,人們認為私家偵探就是這副樣子,不管是不是在新辦公室裡。凝視著百葉窗上一道道的隔板,我陷入了沉思。事情慢慢拼湊起來了,現在我要做的就是把所有碎片重新整理一遍,看看是否能夠浮現出全域性。
好。四十年代在紐約時,米克和科洛德尼是朋友,米克是通俗小說畫家,在行動出版社上班,而科洛德尼是那裡的主編。米克暗中想成為一個作家‐‐因為他不知道自己寫的東西到底好不好,也不希望在其他通俗小說幫成員面前感到尷尬,所以只是暗自想想‐‐他寫了……什麼?短篇小說還是劇本?等會兒再考慮這個。他寫了篇東西,名叫《迷霧》,決定拿給科洛德尼看。身為一個編輯,科洛德尼看到了這篇小說的優點;身為一個渾蛋,科洛德尼意識到這篇小說能夠大賺一筆,於是決定將其竊為己有。他先是搪塞米克,可能是跟米克說寫得不是太好,但他會看看怎麼做點修改,隨後他就消失了。事實上,他去了好萊塢,以五萬塊錢的價格把版權賣給了梅格南電影公司,還抽了兩成的利潤。之後,他在亞利桑那州買下一座死城,取名科洛德尼城,在那裡住了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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