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傳說中的愉悅犯(第1/3 頁)
那金髮紅瞳的陰影,曲指勾起楔形符文繩索的環扣,將那條瑟瑟扭動的蛇,提到眼前。
右手中的彎刀順著這爬蟲新生的細碎鱗片,一路貼近下滑,最後停留在七寸的位置。
嘶!
隨著刀尖的微微下壓,那愈發強烈的刺痛,讓林弦的心臟驟然收縮,後背似乎炸起一層層雞皮疙瘩。
當鋒刃刺穿外側鱗片的剎那,林弦瘋狂發散運轉的思緒,驟然收束,細長的頸子繃直,口中發出一連串的嘶鳴。
但隨即,有罪之蛇猛然間意識到了什麼,身軀微微一頓,而後精神萎靡,悲哀地癱軟下來,似乎失去了所有的幻想。
幹!語言不通!
我恨外語!
上輩子栽在這門課上,四六級成了一生的恥辱,這一世還不放過我!
憋屈的靈魂,只能在細長的身體內,發出無能的怒吼,用盡所有惡毒的語言,去問候命運的全家女性親屬。
此時,蛇類豎瞳中的光,認命般地一點點熄滅。
然而,這條竊賊激烈的反應,似乎勾起了吉爾伽美什的興趣。
這位英雄王抬起指尖,在半空中勾勒出楔形符號,玩味地彈入某條有罪之蛇的腦門。
隨著楔形符號,在意識中炸開,林弦隱隱感覺到自己和眼前的吉爾伽美什之間,似乎建立了某種溝通性的聯絡。
“吉爾伽美什王,我願意交納罰金,洗清罪孽!”
“三十倍賠償!”
絕處逢生之下,林弦急促地嘶嘶低鳴,吐出醞釀已久的沉吟,用以自救。
有罪之蛇吐著信子的懇求,讓吉爾伽美什眸中露出一抹不屑。
“賠償?你有什麼資格跟本王談條件?!”
冷滯的鼻音傳來,銳利如刀的氣息,傳來森冷的針刺感,輕易貫穿林弦的蛇鱗,挑動著他的每一寸神經和肌肉。
那力量,殘酷而霸道,讓萬物幾乎生不出絲毫反抗的意志。
紅寶石匕首,再度下壓,死亡的陰影隨之而來。
鬼才願意死第二次啊!
草泥馬的命運碧池!
老子想活!
林弦內心爆發出強烈的求生欲,眸中的蛇類豎瞳,縮為針眼大小,昂著頸子,掀起鱗片,忍受對抗本能的痛苦,用力嘶鳴。
“在諸神之王馬爾杜克的見證下,王統治萬民,讓國家獲得福祉,使公道與正義之光長存於烏魯克!”
“自由民盜取牛羊等財物,如若此為神及宮廷所有,則彼應課以三十倍之罰金!”
吉爾伽美什微微詫異,表情中多了一抹古怪的神色。
而在英雄王愣神的同時,林弦身上的壓力驟減,勉強能夠活動,一絲希冀從內心生凝。
幸好,賭對了!
實際上,林弦所吶喊出的第一句,源自《漢謨拉比法典》中的序言。
其不僅代表君權神授,也體現了法典的神聖性和正當性。
只不過,為了能夠契合自己面臨的現狀,林弦對序言的內容,做了稍稍的加工。
而關鍵的第二句,是《漢謨拉比法典》中的第八條,屬於偷竊罪的量刑標準。
在等著下鍋的煎熬中,林弦絞盡腦汁,冥思苦想,也只從眼前絕境下,找到了一絲生還的希望。
不過,據他所知,英雄王吉爾伽美什所處的時代為公元前2600年—公元前2700年。
但《漢謨拉比法典》出現的時期較晚,為公元前1792一公元前1750年。
雖然吉爾伽美什和漢謨拉比同屬於兩河文明體系,信仰的神靈也相同,可時間相隔了800年之久。
林弦在危機關頭吼出《漢謨拉比法典》的偷竊罪判罰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