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人比人氣死人(第1/2 頁)
開啟院子的門。
陳淮北看著站在門口黑著一張臉的周新慶,“我說老哥,你咋知道我住在這裡呢?而且你怎麼說也是咱們縣赫赫有名的人物,能不能素質一點?給普通老百姓做一個榜樣呢?”
“呸!你說老子怎麼知道?這是老子家。”周新慶沒好氣的說道,“老子昨兒是怎麼告訴你?讓你小子傍晚去找老子,你人呢?”
“我昨兒有事就急著回去了。”
周新慶剛剛準備破口大罵,就看到走到屋子門口的周思涵,連忙將嘴裡面的話,給嚥了下去。
“走,跟老子去廠子裡面,這是你媳婦?”
陳淮北點點頭,“涵涵,這是咱們縣紡織廠的周廠長,你喊周叔就行了。”
周思涵紅著小臉,喊了一聲。
“你個狗東西!”
“走,跟老子去廠子裡面。”周新慶沒好氣的說道。
“搞定了?”
“差不多,不過你得去和廠子裡面那些人說一下,畢竟這不是小事。”
陳淮北聞言眼眸深處露出絲絲笑意來。
不管怎麼說,這二十萬他肯定要弄到手裡面來。
有了這二十萬,他相信他的前途絕對是更加光明。
“媳婦,你在家還是和我一起去?”
周思涵“啊”了一聲,“我和你一起吧。”
“鑰匙在屋子裡面的桌子上,你去拿一下。”
周思涵“哦哦”了兩聲。
“你個臭小子走了狗屎運,娶了這麼漂亮的媳婦,聽著口音不像是咱們這邊的。”周新慶瞪了兩眼問道。
“嗯!知青,首都的。”
看著周新慶“呵呵”笑了兩聲,陳淮北挑眉道,“你這笑起來真是欠抽。”
“老子是想要告訴你,那可得守好了。”
“你老就不能盼著我好一點?”陳淮北翻了翻白眼。
很多地方的知青都開始鬧著要回城。
有些人甚至偷偷的跑回去。
有一首歌曲名字叫做《小芳》,寫的也是那些知青回城返鄉,心中對於村子裡面姑娘的那種思戀。
不過城裡面的人說實在的話,真不是個東西。
玩弄人家姑娘的感情,將人家姑娘給娶了。
最後為了返回城裡面,拋妻棄子。
陳淮北接過鑰匙,就將院子的大門鎖了起來。
三人就向縣紡織廠走了過去。
“老哥,你是怎麼說服你們廠子的?他們就沒有懷疑你從中拿回扣?”
周新慶聞言頓時臉色徹底黑了下來,“老子為人就是在市裡面,那也是響噹噹的一號人物。再說了你以為老子缺那兩個錢嗎?”
“老子一個工資兩百多,你老嫂子一百多,兩人加起來四百多塊錢,老子一個月就能抵得上你在公社裡面幹十年的。”
“老子兩個兒子閨女,三個人都是大學生,兩個兒媳婦也都是,你說老子缺錢嗎?”
陳淮北嗒吧了兩下嘴,真是人比人氣死人。
不過真是沒有想到這年代,一家子三個孩子都是大學生。
這真是難得一見,簡直就比國寶大熊貓還要稀少。
這麼算起來來,人家這一家子幹一個月。
他要是繼續在公社裡面務農上工的話。
還真他孃的等於他要幹一輩子。
陳淮北心中嘆了一口氣,不管是那個時代都是一個吊樣,人比人氣死人啊!
“那老哥你手上有不少錢。”
周新慶微微得瑟的“哼”了一聲,“你說呢?不過那錢是老子的,和你沒有關係。”
“我就是問問,想要將來讓你老也跟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