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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欣賞他的作風,“我們的人你放心。你這趟就一輛車啊?太少了吧,走一趟都回不了本,明天我再多跟兩輛車。”
光頭又問:“這個孩子是怎麼回事?病怏怏的,看起來也沒人買,要不找個地方扔了他?”
李平璽霎時臉色慘白。
“他得了病。”李盡藍說,“是我的道具,可以騙孩子們帶他去醫院,到時候引到巷子裡,我們一個一個麻袋套走。他也有用的,你們少拿菸頭燙他,下高速口盤查也能用得上。”
李盡藍一邊拐一邊賣,蜿蜒南下。
車上孩子來孩子去,只有李平璽安然無恙。
就這樣,一路拐賣到湖北境內。
離武漢越來越近了,收費站外。
“盤查。”設卡的警察攔下車輛。
李盡藍指著光頭說他是賣孩子的。
光頭一行車立刻被扣下。警察發現李盡藍不是在麵包車後面被綁的,而是安然在副駕上,又問他是不是共犯。
李盡藍說我是被迫的,被迫就代表做了。警察問拐賣了多少,李盡藍捏著手指說,一點點。
“一點點是多少?”謝欺花問。
李盡藍沉默了十幾秒。
“三十多個吧。”
鞋底紙
一個十四歲的李盡藍。
三輛窗戶封紙的捷達。
一個月三十天。
三十三個孩子。
李盡藍被帶到公安局做筆錄,李平璽要和他分開,感到焦躁不安。問的第一句話竟然是:“哥,我和他們實話實說嗎?”
警察感到好笑:“你不和我們實話實說,你還想和誰實話實說?”
“黑麥鎮的派出所民警也是這麼說的。”李盡藍說,“結果呢?”
“你放心,既然你到了我們這裡,我們就有辦法報到上面去,說吧。”
李盡藍和李平璽一五一十地說。從北京一路南下,到河北,過境山東進河南,拐過安徽入湖北。“本來要走陝西進四川,他們說不好走,而且最後要到廣東去,我們就走了湖北。”
李盡藍講得很有條理,從行車路線到拐賣手法。
做筆錄的年輕人在聽到他反拐人販子到礦山做黑工的時候,已經是倒吸一口涼氣。
“我知道做這個事違法,但是我也沒有選擇。要麼拐,要麼死。”
“為了將功抵過,我願意提供這三十三個孩子的具體資訊。”
李盡藍接過一張紙就開始寫,從剛上車時遇到的,到最後被捕時車上還沒賣完的。耗時一個多小時,在警方第三次確認有無遺漏時,李盡藍終於不耐煩了:“我說沒有,就是沒有。”
李平璽比李盡藍早結束筆錄,眼巴巴等到他出來,“哥,我們現在怎麼辦?”
李盡藍揉了揉眉心,“這事就算告一段落了,民警待會兒把我們送回家。”
“……家?”李平璽說,“北京嗎?是那個孤兒院吧?我不想去,哥。”
“我也不想去。”李盡藍搭著他的肩私語,“所以,我沒有和他們說。”
“沒有和他們說什麼?”
“說我們是沒人要的。”
“哥,我沒聽懂。”李平璽困惑道,“那你怎麼說?我們就是沒人要啊。”
“我們在戶口本上還有個姐姐。”李盡藍說,“謝欺花,不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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