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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野同志精神可嘉,多次不怕艱險採寫有價值的新聞。不過,我覺得此次採訪太冒險了。這些場所不是不能採訪,但深入虎穴,在發現有人跟蹤的情況下繼續冒進,太危險了。而且萬一給掃黃專業隊抓住,也無法說清楚。儘管你可以辯解經領導同意,但人家還會反過來懷疑領導當保護傘。我們的優秀記者差點成了刀下鬼,看了這份材料令我心驚肉跳了好久。
這份材料內參也不能發,上級領導看了之後反而會指責我們的採訪方法不對。可考慮直接向公安機關報警。
範以錦
1998年8月8日
1999年1月份,廣州公安部門在位於廣州火車站附近的華南影都和三元里、王聖堂一舉搗毀了一個有黑社會性質的色情搶劫團夥,並在廣州白雲區的新市鎮及芳村區、荔灣區的有關出租屋裡抓獲了近20名團夥成員。因為這是警方的主動出擊,是他們戰鬥的成績,當然要向全社會公佈。接著,廣州公安局特意邀請了廣州地區的主要媒體《南方日報》、《羊城晚報》、《廣州日報》、廣東省電視臺等新聞單位參加了新聞發布會,通報了這一情況,並向所有新聞媒體提供了一篇通稿。但是令我感到不解的是,此次新聞發布會惟獨沒有通知《南方都市報》……隨後,廣東主要媒體紛紛在各自的顯著位置對此事進行了報導。
但我至今無法知道,在此次落網的這些歹徒中,是否有&ldo;黑老大&rdo;的同夥?那幾個和&ldo;黑老大&rdo;一起圍攻我們的惡徒,他們是在此次落網人員之中,還是繼續在我們的生活中為非作歹呢?因為我們清楚,在廣園西路一帶,像上面所落入法網的歹徒一樣的團夥,有好幾個,人數也絕非只有十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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