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醫院(第1/8 頁)
次日,早上十點。
楊惠兒提著一大袋的補品來探望程光。
“駱彬哥,我來看你了,這些是我叫家裡的廚師給你燉的補品。”
楊惠兒把東西放在沙發後,又從裡面拿出來了一個湯罐。
“有心了,對了,你的手怎麼樣了?”程光邊喝邊問道。
“已經結疤了,沒什麼事,對了駱彬哥,我聽說你來醫院的時候,和那個世紀賊王葉國歡打起來了,還殺了他?是不是真的?”楊惠兒好奇的問道。
這個訊息她也是隔日才知道的,不過知道的並不多。
程光點點頭,把那一天發生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跟她說了。
楊惠兒邊聽,邊露出擔心,驚訝,崇拜的表情。
“太厲害了駱彬哥,果然不愧是我的偶像。”楊惠兒崇拜的說道。
在那天程光救了她後,他就成為了她的偶像。
長得又帥,身手又好,簡直就是一個完美的小鮮肉啊。
雖然身份上有些尷尬,但那也是暫時的。
“偶像?”
聽到這話,程光有些錯愕,居然有人將他當成偶像,他現在可是一個囚犯。
要說囚犯被當成偶像,在前世倒是有一位。
那一位精神領袖,那位說出“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不會做,只有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得了生活這樣的”絕望吶喊,成為不打工文化奠基人。
據說這一位出獄的時候,場景一度非常轟動。
30多家網紅公司開著豪車,跑到那一位家裡蹲守,希望簽約做“網紅”,甚至開出高達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的高價。
那一位便是切格瓦拉周。
“楊小姐,我只是一名囚犯,我並不希望有人將囚犯當成偶像。”
程光無奈的搖搖頭,他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這一種現象。
但是總歸來說,程光是一個囚犯,他並不能給那些奉勸他為偶像的人帶來什麼正確的觀念,因為他本身的身份就是一個負面的觀念。
聽到程光的話,楊惠兒輕輕的皺起眉頭。
她現在才十九歲,還不是很能理解程光的話,不過既然他這麼說,那麼她也會照做,最多就是不說偶像這兩個詞就行了。
兩人聊了好一會後,楊惠兒看了看手錶,驚呼了一聲:“快十二點了,我爹地還等我回去吃飯呢。”
“駱彬哥,這是我爹地叫我給你的。”
“我先走了。”
楊惠兒把一張名片放在了程光的面前後,就立馬離開了。
程光看著這張名片,上面只有一個電話號碼,除此之外什麼都沒有,這應該是楊天賜的私人號碼了。
給他的意思也很簡單,程光救了楊惠兒,無論他是什麼身份,已經代表了他已經欠了程光一個人情。
而他沒有親自拿來的原因也很簡單,程光現在並沒有資格可以讓他親手遞這一張名片,所以讓楊惠兒拿來。
之前楊天賜已經來看望一次程光,只是那時候他還沒醒,這已經是很給程光的面子了。
如果以後,程光有什麼麻煩,那麼可以撥打上面的電話。
這個道理,程光也很快就想通了。
“呵呵~不愧是資本家啊。”
程光把名片收了起來,輕笑了一聲。
他也沒在意,對面這個楊天賜的表現他也沒覺得也有什麼大不了的。
才穿越過來沒多久,身份還是駱家的棄子,所以被人忽略也是很正常的。
次日。
在病房內待了兩天的程光也準備出門走動走動,沈國威並沒有限制他的自由,不有範圍也只是侷限在明成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