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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2/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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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多少次的被叔叔和兄弟們算計,多少次的凌辱,他費盡多少心機和努力抗爭著,殺兄滅弟,苦苦的撐著,終於以毅力頂了下來了,想必這一天終可以出頭了。他此刻的表情非常激動,眼淚不住流下,也許他會有所想法,但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說起這隻煙槍大概手臂長,粗如腳拇指般,表面粗糙而通體烏黑色,不知道是什麼材料,反正拿起來很輕,不知道的人會認為那是一隻煙槍,其實它本來是坦丁魔法世家的傳家之寶……“風魔法杖”。

它成為煙槍的原因就關係到我的興趣了,我的人生第三大樂趣就是抽菸,因為跑路需要極力的少帶東西,所以我就把它裡面給掏空,然後再在杖頭弄了個煙鍋,這,便成了我卡諾獨家的——風魔煙槍,

也正因為這支風魔法杖,坦丁家族追殺了我長達五年之久。

這還聯絡到另一件事情,記得有一次在利比亞海海邊抽菸,抽著抽著,漸漸的颳起颱風,隨後颱風帶起了海嘯,之後我便莫名的被利比亞合眾國首榜通緝,一時納悶,後來我在一本歷史書上看到了一段記載:

“利比亞海港於紀元一千三百年被恐懼魔賊攻擊,整個海港成為廢墟,無人員死亡,重建費約八十億斯比,花費了利比亞合眾國將近半年的財政。”

其實我是無心的,這是第一次知道風魔法杖裡蘊藏著上古魔力的經過,上述的這就是關於這隻煙槍的所有事情了。

我現在正想,如果坦丁家族的世子拿著一根菸槍登上族長的寶座,這種場景多威嚴和神聖呵!

第三件是那顆火靈珠,麗莎很完整的接回了她的東西,不過那天的情景,讓她比在場的任何一個人都要恨我,她投射出如刀刃般凌利的眼神,如果眼神可以切割的話,我現在可能已經被分成八百多塊了。

要知道我對火系魔法真是狗屁不通,還是由於生活所迫,所以不得不去找一塊打火石,偶爾在物品交換職業道德座談會上聽起魔法之都――里斯本的城主收藏有一塊很是不錯的火石,當然又是那幫小子刻意在我旁邊大聲說的。

之後心癢癢,手也癢癢,在千方百計、超常發揮、驚險萬分、折關斬將、偷雞摸狗之後,這顆號稱火系界獨一無二的火元神珠就落到了偶的手上。

可是偷到之後我就開始後悔了,因為風系以外的元素,我的感應能力幾乎都是等於零。當有涉及到其它系別的魔法時,就算生個火所用的小小火球術我都無能為力。所以就算有了火元神珠,我也感覺不到它蘊藏的巨能火源力,所以也就無從使用了。

當然,我是一個沒有職業道德的賊,所以就有想過將火元神珠還給他們,不過,後來改變主意了,我恨麗莎。

那件魔法袍就是在她的七星歸位之下穿滿了洞洞。

其實魔法袍並沒有什麼特別的用處,它只不過是一千年前的大魔導士基頓的心愛之物而已,可能最多才賣個百兒八十億的,湊合著就買一個不大不小的城市吧!要知道這件衣服可是我從一個世界性的大宗教——伊斯蘭教偷來的聖物,用價值連城這個詞語,偶爾還能比喻一下它的價值。不管從任何角度的紀念意義和價值觀,這件古董中的古董,絕不比蒙娜利莎便宜。

說到讓我痛苦無比的地方,這件“特別”昂貴的聖衣被這丫頭一招七星歸位……

現在除了穿上“特別”涼快之外,

就沒什麼“特別”的了。

不過還算好,這件衣服馬上就要還給別人了。

第四件承上來的便是伊斯蘭教的聖衣,當承現在眾人面前的時候,心臟不好的大祭師老頭眼前一黑昏倒在地,本來純白色的魔法袍此刻已經成了純黑色。上面的油膩和汙垢,在陽光下閃閃發光,難以想象,這就是每天有成千萬計人摹拜、受到千年景仰的聖物,現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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