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以身相許(第1/2 頁)
時間是一九七三年,剛剛經歷完幾次大的自然災害,國家積弱,人民窮苦,物產匱乏。
地點應該是東北大興安嶺南段附近的一個窮苦的山村裡,石家村,不過他們這個縣距離渤海灣倒是不遠,所以冬天也不算太冷。
原身機緣天定的也叫楚夕,出生後一直精神有些恍惚,有點痴呆,很少與人說話,獨來獨往,但幹活勤快也利索。
半年前巧合下,正在公社當知青的她救了一個昏迷不醒的男人,可人稱“傻妮”的她根本不懂此時的男女禁忌。
上山撿蘑菇的她發現山溝裡躺著的昏迷男人後,直接揹回了知青點後院角落裡破敗的小屋裡。
幸好原身天生力氣大,不然估計還背不動那麼大個子的男人,就這也是走到了大半夜才回到了家中。
就這麼如照顧小動物般照顧了那個男人三天,被誤闖進來的女知青發現,鬧得沸沸揚揚。
“傻妮,什麼時候養的野男人?”
“這是思春了吧,也不嫌害臊……”
“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好幾天了,真是丟人啊!”
被惡毒的長舌婦們眾口鑠金的說有了夫妻之實,雖然男人是昏迷了三天剛剛醒來,可沒人相信,謠言殺死人啊。
不懂也從不理會別人閒言碎語的原身可以不管別人,畢竟她習慣於獨來獨往的,誰讓她聲名在外啊。
可男人是個有情有義的,知道意外毀了別人清白,還救了自己的命。
出於感恩或者不忍就這麼毀了一個女孩,他就很乾脆的不顧父母親人的反對,直接把她娶進了家門。
所謂的娶,也只是找生產隊長做了見證,找了媒婆直接把人領回了家中。
而他當天就因為急於回部隊報到連夜離開了,就這麼把原主扔在了家中。
這個年代的結婚就是這麼簡單,國家提倡節儉不浪費,敢鋪張浪費,估計能給人眼紅的風言風語淹沒。
原身的男人倒是良善,肯不介意她的痴呆,救她於輿論水火中,要知道這個時代的言論可是能殺人的。
想想那個男人倒是長的還可以,高大俊朗,劍眉星目,是一名軍人,好像還是一名軍官。
呸呸呸,那是人家的男人,想什麼呢?
也不對,那個自己也是自己的一部分,或者後來的自己是原來的一部分,算了, mn3反正是一體的……
現在最重要的是趕緊換身衣服,然後填飽肚子,至於其他的以後再說。
這大冬天的,再這麼凍下去,指定再掛一次。
要知道,這個年代,生了病,吃不飽的情況下哪來的錢看病,基本都是硬扛,剩下的基本就是生死有命了。
忍著渾身的疼痛起身去床頭櫃子裡找了身比身上更破舊的棉衣,趕緊換上。
換衣服的時候,才發現身上真是沒有一片完好的地方,全都是青紫色的淤血還有條條傷痕,可以說是傷痕累累啊。
倒是熱降了下去,感冒不那麼嚴重了,挺慶幸的。
特別是明顯是細長鞭子似的東西抽的傷痕,幾乎佈滿全身,怪不得末世中自己都能驚醒無數次。
楚夕咬牙切齒的想“傻妮,放心吧,我一定讓你受的罪全部還給那個老虔婆!”
突覺忽覺心裡一陣輕鬆,這是靈魂徹底融合了嗎?
腳步踉蹌的走出簡陋無比的房子,出門就看到角落裡一隻草花色的母雞“咯咯”的晃悠了出來。
“呵呵,先來個蛋花湯吧!”楚夕笑容滿面的迎著母雞走了過去……
沒有喪屍、沒有異獸、沒有神出鬼沒的變異植物,楚夕心情無比的放鬆。
至於那個惡毒的老虔婆和兩個見風使舵、見利忘義、愛佔便宜、愛聽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