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頁(第2/2 頁)
。
「僕不料長官早到,還請恕罪。」他道。
「罪不在你。」我從他手裡接過簡牘,邊問邊開啟,「這是什麼?」
「卷中是司寇署上下官吏名錄,僕覺得長官新來,或許用得上。」他道。
「坐。」我微微點頭,從頭看了起來。趙國的法治思想和秦國接近,也有法治傳統。早在簡子時代,趙國就鑄就了刑鼎,將立法公開推向了新的高潮……嗯,這是我上輩子法制史老師的個人觀點,實際上並沒有太多學者對刑鼎表示出濃烈的興趣。
但是……悲催的是趙國實在太沒有執法傳統了,這就是典型的缺乏執行力。按趙國律,那些吃空餉的通通都要髡首充軍為奴!
「大小司寇是誰?」我問道。
馮實道:「前日長官詢問,僕就去查了,原來我趙國大司寇一職已經空缺多年,一應事項皆以大司馬公子成為準繩。」
「小司寇呢?」我又道。大司寇有可能已經淪為一種半榮譽性質的官職,只是為了表示本國依舊恪守周室的六卿五官制罷了。但是小司寇卻必須是實際的國家最高院院長,首席大法官,是具體辦事的人,要「以五刑聽萬民之獄訟,附於刑,用情訊之」,否則國家司法怎麼執行啊?
而且現在看來是我唯一的上司。
「年前小司寇告老了,」馮實道,「我聽說中尉或許會出任小司寇。」
我不知道是否應該覺得欣慰,自己居然一上來就成了趙國司法第一人。按照都邑晉一等的慣例,其他各郡計程車師都是我的下級。不過壓力也很大啊,我以前也就是算是不錯的律師,突然讓我做到省高院院長……那就乾死它!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