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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車南下,跟山友們去爬山、拍山,希望有天能出山嶽寫真集。
晚上六點,只剩法克悠和吳夢潔,她其實沒什麼事做,只是總編不走她也不走,她喜歡這種同進同退的革命情誼,即使是她一廂情願也好。
“你怎麼還不走?”法克悠已經無聊到在瀏覽拍賣網站,對那些衣服鞋子香水卻提不起勁,他已經擁有太多,更何況他長得帥翻天,穿路邊攤牌子也一樣好看。
她抬起頭,羞澀一笑。“我想多吸收一點時尚文化,這麼多雜誌我都看不完呢!”
他實在不想面對這一切,但眼睛自有主張,眼睜睜看著一個戴著黑框眼鏡、穿著運動服、髮型有如小丸子的女孩,正在翻閱過期的“MQ雜誌”,這畫面如此不協調,就像人生,荒唐的時候為多。
“嗶嗶!嗶嗶嗶!”他腦中的理智線警鈴大響,終於在刺激過度後中斷,失控的他拍桌站起,對天大喊:“我受夠了!”
是的,他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山不轉路轉,路是人走出來的,他就不相信他改變不了這命運!
“啊?”吳夢潔被嚇了一大跳,總編是怎麼了?他再也無法忍耐她這個腐女,決定把她辭掉嗎?
他指著她大罵:“你每天都在傷害我的眼睛,嚴重影響我工作的情緒,你知不知道對一個愛美的人來說,這有多麼痛苦煎熬?”
“對不起……”她沒想到自己的外觀會造成如此大影響,她真該死!
他走向她,二話不說抓起她的手。“走!”
“你要我走?”今天是她的末日嗎?她不能再待下去了嗎?他就這麼等不及要把她丟出去?
“沒錯,跟我一起走!”
“一起走?去哪兒?”黑暗中出現曙光,她願隨他到天涯海角,手與手之間的溫度那麼燙,她以為自己會昏倒,但她捨不得,她要多感受一下這美好。
“我要把你弄成稍微可以看的樣子,不然我怕我哪天把你丟出窗外。”況且這裡是三樓,丟下去可能沒什麼用,不死卻殘,反而麻煩。
原來如此,原來她是如此礙眼,她又自作多情了一次,可悲至極。
“不……我不要……”她的聲音虛弱,抽回手的力氣卻不虛弱,寧願放棄他的體溫,也要先保護她自己。
“你不要?”他的嘴角微微扭曲,這丫頭好大的膽子,竟敢跟他說不要?普天下哪個女人會拒絕他?就連男人都難以招架,莫非他的魅力對她失效?
“我不想讓人家說我……醜人多作怪……”她不是沒想過,試著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但問題是她怎麼弄就是一整個怪,幾次失敗經驗之後,她決定斷了這念頭,以免傷人傷己。
他本想對她曉以大義,甚至破口大罵,但天曉得是怎麼回事,或許他上輩子欠她太多債,或許外星人突然對他洗了腦,看著她一臉委屈哀傷,隨時可能淚流滿面,他胸口忽然緊繃起來,喔~~雪特加法克!
他最受不了這種場面了,別瞧他老是冷酷高傲貌,其實他每次看“阿信”、“小英的故事”、“龍龍與忠狗”等故事,都會感傷得一把眼淚一把鼻涕,這些脆弱的小東西正是他最大罩門。如果一個性感女人對他放電誘惑,他自信有足夠定力拒絕,如果一個可憐女孩在他面前強忍淚滴,媽啊,他會立刻崩潰!
“跟我走。”表面上他仍堅定,不肯流露一絲同情。
“我不要。”她硬是不讓自己哭出來,兩人的對話仿彿愛情小說,男生要女生跟他走,女生卻別有苦衷,委屈在心頭,拉拉扯扯之間,都是肉做的心啊~~
“我不會讓別人說你醜人多作怪,我可是服裝雜誌總編輯,你必須相信我!”開玩笑,事關他的專業素養,他才不接受拒絕,他就是時尚就是美,只要他魔杖一揮,塵土也能變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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