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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些政治權利、在居住時間方面有限制之外,其他在社會福利等方面和持有美國國籍基本相同。
陳耕的父母是獲得了美國永久居留權的華僑,所以可以選擇為陳耕入籍,也可以選擇拿永久居留權,這個設定真的沒問題。
第0002章 潦倒的信貸員
不怪比伯覺得這麼好笑,美國財政部在去年秋天的時候公佈了1976年的全美平均家庭收入水平:18700美元,也就是以一個兩口子都上班的典型美國家庭為標準,這個家庭的平均收入是18700美元,平均沒人每年的年收入是9350美元,平均月收入780美元。
但這個收入是還沒有扣稅的收入,扣掉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再去除向來沒有儲蓄習慣的美國人分期購買的房貸、車貸以及其他的一些個人貸款、每年必須繳納的房產稅……平均到每個人的頭上,每個美國人的月平均可支配收入不會超過400美元。
再去掉每個月的食品、燃油、水電費等開支,其實70年代的普通美國人基本上每個月不會剩下多少錢,能有100美元的剩餘就算是會理財了。
在比伯看來,就算是中國人向來有儲蓄和理財的習慣,對於陳耕來說,他也不可能拿出這麼一大筆錢……因為他也拿不出這麼一大筆錢。
陳耕撇撇嘴:「我確實拿不出一萬美元,但我的房子是全款購買的,如果有必要,我可以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我那套房子可以輕輕鬆鬆的貸出一萬美元。」
什麼?!
比伯的眼珠子瞪的溜圓:這個該死的黃皮猴子,手裡竟然有一套完整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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