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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四法印(具體見解修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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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無我(上)
(一)總述
首先,我們要知道什麼叫做“我”。大家都知道,佛教是主張無我的,那麼,如何認定這個“我”,這個“我”又如何不存在,又怎麼會是空性呢?
佛教所講的“我”,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人我”,一種是“法我”。“人我”和“法我”當中的“我”,在藏文裡面叫做“2。”。雖然這個字被寫成了你我的“我”,但它所表示的真正含義,卻並不一定是你我的“我”,而是實在、實有、真有而非假有的東西。
中觀所說的有,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真有,也即真正存在的東西;另一種是假有,也即從凡夫的角度來說是存在的,但實際上並不存在的東西。其中的真有,也就是“我”。
“人我”當中的“我”,還有一點你我的“我”的意思,比如說,在“我要掙錢”“我要上班”“我要過好日子”“我要健康長壽”等等當中,都包含了這個“我”;“法我”當中的“我”,就根本沒有一點你我的“我”的意思,而僅僅表示一種實際的存在。
(二)人無我
什麼叫做“人我”呢?
從降生開始,每個眾生都頑固地堅信有一個“我”的存在。無論是一字不識的文盲,還是學識淵博的學者,甚至包括動物和剛剛出生的嬰兒在內,每個眾生都有這樣的執著。這種與生俱來的我執,就是俱生我執。
還有一種執著,屬於後天的執著,亦即遍計執著。它的教證,是錯誤的經典論著;它的理證,是錯誤的邏輯推理。這是很多外道宗教,與某些哲學的錯誤引導所致的。
比如,笛卡兒曾經說過一句很著名的話:“我思故我在”,意思是說,我們可以思維、懷疑、觀察外面的東西是否存在,卻不能懷疑“我”存不存在,因為“我”正在思維,正在觀察樓房、花草的構成等等,這種思維者或觀察者是必然存在的,否則,思維者或觀察者又怎麼思維、觀察呢?所以,我肯定是存在的。
多年以來,很多追隨者與響應者都將其奉為圭臬,不假思索地引用這句話作為證明“我”存在的依據。這些錯誤的教證和錯誤的邏輯,加強了我執的力度。本來,在沒有任何教育的情況下,我們就有一種先天的俱生我執,這樣一來,我執就變得更加牢固了。
世俗人往往認為,所謂的“敵人”,就是外面的某個人、某個動物或者某個團體等等;佛教卻認為,外面的東西並不是真正的敵人,最可怕的勁敵不在外面,而是在裡面,那就是我們自己的我執。
古德雲:福禍無門,唯人自招。我們所感受的一切幸福與痛苦,全都是我們自己招來的。如果沒有這些源於我們自身的因素,地獄的烈火、獄卒;餓鬼道的飢餓、焦渴;世間的惡鬼、猛獸等等,都無法傷害我們。能夠傷害我們的頭號大敵,就是我們心裡的我執。其他的貪心、嗔心、痴心、慢心等等,都是我執所引發的。
世俗人認為的勝利——亦即與人爭鬥所獲得的勝利並不是真正的勝利,這種勝利當中的獲勝者,實際上卻是受害者、失敗者。
按照世俗人的想法,今天我打敗或者打死了敵人,就獲得了勝利,但殊不知自己卻因此而造下了地獄之因,這不是自己害自己嗎?今天的勝利帶來了來世的地獄之苦,自己不是受害者、失敗者又是什麼呢?
釋迦牟尼佛從來就教導弟子們,不要去爭取人與人之間的鬥爭所獲得的勝利,而只需要追求挑戰自己、斬滅自己所取得的永恆之勝利。其中的自己,也就是指我執。作為一名真正的佛教徒,就要與自己的煩惱作鬥爭,與自己的我執作鬥爭。
綜上所述,首先,我們要認定什麼是我執;接下來要知道,它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