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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平庸,心腸還軟,恐難堪大任。可這半年來也不知怎麼的,他對沈滿棠是越看越順眼,覺得他格外招人喜歡。哪怕未來接不了沈家的營生也無甚要緊,能留在家裡討傅君佩歡心就行。
沈滄突然起了興致,悄聲道:“兒子,叫聲爸爸來聽聽。”
“不要。”沈滿棠果斷拒絕。金朝說了,他不想叫就可以不叫的,何況沈滄剛剛還那般戲弄他。
“叫一聲給你買巧克力吃,比小姑買的還好吃。”沈滄也不洩氣,利誘道。
“不要。”沈滿棠不為所動。金朝給他做的糖味道上雖然比不上外面買的,但勝在有新意,好多都是他沒見過的品種。而且他特別享受看金朝做東西的樣子,偶爾幫點倒忙也覺得新奇有趣。
沈滄詫異,孩子大了不好騙了。他又問道:“那你要什麼?你說一個出來。”
沈滿棠沉思片刻,想到了什麼。他抬頭,眼圈紅紅地看著沈滄:“你可不可以別讓元寶穿這身衣服了?學堂裡別的同學老笑話他,我不高興。”
這套白大褂、紫馬甲的標配傭人裝金朝已經穿了快三個月了,冷的時候就在大褂裡面縫上一層夾棉布,天氣暖了就把夾層拆掉。兩套一模一樣的傭人服輪換著,看起來就像是一件衣服連穿了三個月。
學堂裡,常遇青總是當面挑釁金朝,嘲諷他是買不起衣服的窮鬼。金朝從未搭理過他,總是一副雲淡風輕的模樣。可這卻讓沈滿棠心裡更難受了。
“行,那我給他買新衣服的話,你該叫我什麼?”沈滄繼續誘導道。
“爸爸。”沈滿棠見沈滄答應的這麼爽快,便毫無骨氣地說了出口。
“誒,乖兒子。”沈滄捧著沈滿棠的小臉不知輕重地揉了一通,把沈滿棠折騰的生氣了才肯停下。
等大人們都離開房間後,沈滿棠才迫不及待地把他和沈滄的交易告訴金朝。
“元寶,二叔剛剛答應我了,要給你買新衣服,你開不開心?”
“我要什麼新衣服?你們說什麼了?”金朝漫不經心地說著,眼睛卻盯在沈滿棠的腳背上。一團紅褐色的疤痕中間結了一塊硬硬的痂,附在小孩白瓷般的肌膚上顯得尤為瘮人。
“我不喜歡你穿這件衣服,二叔說了,你以後都不用穿了。”沈滿棠笑眯眯地歪著頭,湊到他面前邀功道。
“我穿什麼都一樣。”金朝無所謂地說道,又推開沈滿棠煩人的腦袋,用手碰了碰他腳背上的痂,叮囑道,“不能摳這個痂聽到沒有?”
“啊……好吧。”沈滿棠看著那一大塊硬痂,手癢心更癢,卻不得不迫於金朝的淫威答應了。
“你就是欠。”金朝給了他一個腦瓜崩,教訓道,“啃指甲、撕倒刺、咬嘴皮,說了多少次了都改不掉。”
“錯了錯了。”沈滿棠認錯很積極,誠懇的態度總是很容易騙到人。
“你要是把這個痂摳了,以後就別想再躺著早讀了。”金朝加碼威脅道。
“你怎麼這樣!恩將仇報。”沈滿棠踢了金朝一腳,速速閃到了被窩裡,“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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