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母親節的禮物,兒子被分屍!(第2/3 頁)
張朝陽抽出來自己準備好的材料,站了起來,潤了潤嗓子。
很有禮貌的,看著圍觀的眾人。
有條不紊的說道。
“審判長陪審團諸位,在訴訟之前,我方先陳述一下案情。”
“我方當事人胡耀文,殘障人士先天智力缺陷,患有智力嚴重的智力障礙症,雖然是已經成年,但是其心智還是7歲。”
“其母親方娟女士,前段時間被查出了肝癌晚期。”
“母子兩個,長期依靠,販賣水果為生,平日裡遭城管驅趕打罵。”
“然而,生活並沒有對他們,報之以同情,反而是在跟他們開玩笑一般。”
“在五月13日,大赦日這一天,也是母親節,上天給方娟開了一個玩笑,這一天方娟確定自己時日無多,想要在自己死了之後。”
“自己的兒子,能夠在這個世道生存下去,因此帶著兒子去擺攤賺錢,方娟上個廁所的功夫,發現自己的兒子不見了。”
“於是四處尋找。”
“後來,她收到了這個母親節的禮物,她的兒子被人分屍了!”
張朝陽的話落,全場都是一片的靜默,一陣的壓抑。
母親節是為了表達對母親敬愛之情的一個重要日子,但是身患癌症晚期的方娟,卻是,收到了兒子被分屍的訊息。
這對於任何一個母親來說,是多麼大的打擊,多麼大的痛苦!
全場靜默。
這時候,對方律師,鄭乾。
則是開了口。
“訴方律師,我方有義務提醒,請提及與同本案相關的話題。”
“被害人雖然是弱勢群體,但這不是犯罪的依據,與本案無關,法不容情,這是法庭。”
鄭乾第一時間,直接是打斷了張朝陽的陳述,因為胡耀文、方娟一家太慘了,太容易引起來共情。
他可不允許,張朝陽有一絲,傷害到自己委託人行為。
畢竟他是拿了錢。
至於公平正義?
去他媽的公平正義!
值錢嗎?
“上訴人,陳述你的訴訟請求。”
審判長柳濤看了一眼,鄭乾皺了皺眉頭,讓張朝陽繼續發言。
張朝陽也是早有預料,鄭乾追求利益的本質,會打斷他的發言。
他開始調整情緒,他知道,方娟時日無多,她兒子的公平正義,只有他能夠幫忙爭取。
他要讓,方娟知道,這個世界,不只有苦難,還有光!
所以這一次的案子!
張朝陽必須贏!
在網友們的關注下。
張朝陽,開始亮劍!
這是他的第一劍!
“我方第一個訴訟請求,長歌職業技術學院導師陳桂芬,罔顧事實,與同長歌職業技術學院校長王勝利,產生權色交易。”
“包庇自己犯罪的女兒胡莉莉,引導案情發展,扭曲事實,我方陳述,被告陳桂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與我方當事人道歉,賠償精神損失費十五萬元。”
“長歌職業技術學院校長王勝利,強姦未遂,為了自己的名譽,和女兒的安危,在網路上僱傭水軍,釋出虛假的訊息,誤導司法機關判案。誤導大眾、煽動輿論資訊。”
“按照法律,我方第一個訴訟請求,申請長葛頓中學陳桂芬女士。校長王勝利先生判處,十年有期徒刑,賠償我方當事人,精神損失費三十萬!””
“轟!”
臥槽!
聽到張朝陽的話。
全場都懵逼了。
所有人都以為,張朝陽會直接找上胡莉莉、張文龍、楚天驕、齊耀完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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