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輕小說一樣的結尾(第1/2 頁)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都過得非常快,就如同是走馬觀花一般,那位玲奈的母親——綾子,還因為向未成年人販賣香菸的原因而呆在警局的時候,就接到了來自另一邊關於她虐待兒童的控訴書。
雖然她聲淚俱下的向著所有人賭咒發誓自己沒有那樣做,去虐待自己的女兒,但顯然玲奈身上的傷是做不了假的。
再加上警察取證的時候,有不少住在這對母女附近的人,異口同聲的說,晚上能聽到這家的吵鬧聲,綾子的演技很顯然做了無用之功。
當然,最主要的還是作為當事人的玲奈能夠願意指控自己的母親,雖然女孩在庭審上不敢去直視對方,但在井上謙的鼓勵下還是鼓起勇氣好歹沒有退縮。
事情結束後,當天判決的結果就已經出爐。
日本刑法第208條,暴行罪,這是指打或者踢孩子,但沒有造成孩子受傷,將被處以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30萬以下罰款。
第204條,傷害罪,這是指透過暴力行為而使得兒童受傷了,將被處以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50萬以下罰款,具體根據傷情是否嚴重來定。
因為多次虐待、故意傷害兒童,玲奈的母親將會在監獄裡呆上十年,並且還要處以巨大額度的罰款。
而玲奈本身則是因為作為未成年,沒有自我護理能力,最後則是如女警山崎由希所說的那樣,交給了相關的兒童福利組織來臨時看護,直到女孩成年為止。
“總之,整件事情就是這樣,最完美的結局大概莫過於此,惡人受到應有的懲罰,而好人則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
放學的圖書館中,井上謙如此說道。
而在他的一邊,作為傾聽者的,則是班上的唯一死黨藤野誠。
如那天早上等電車的時候,井上謙在委託對方查詢玲奈所穿的校服來自哪一所學校時,所說的那樣——現在是他履行承諾,將自己最近神神秘秘的原因給說了出來的時間。
當然,井上謙也不是主動這樣有事沒事的將這幾天,類似於輕小說中情節一般的故事,當作談資,在對方的面前炫耀。
而是最近為了玲奈的事情忙碌了很久,甚至不得已請了好幾天假以後,面對對方刨根問底下,不得不做出解釋。
雖然自己這個朋友,看上去非常的不著調,但井上謙也沒有什麼和對方絕交之類的想法。
畢竟,就像是那句話所說的那樣嘛,多一個朋友,多一條路。
況且藤野誠在學校班級的人際關係方面十分清楚,對於穿越過來,還未將日本那套所謂“讀空氣”摸透的井上謙來說,還是非常有參考價值的。
藤野誠不愧是典型的滿腦子都是女人的青春期男高中生,在聽完井上謙故意閹割、隱瞞、刪改了一部分情節的故事以後,他最先想到的,還是一個十分讓人感到蛋疼的問題。
“那個,那女孩長得怎麼樣?漂亮嗎?”藤野誠認真問道。
井上謙嘆了口氣,決定閉口不言,不再和這傢伙說話,但過了一會兒,又聽見對方自言自語的繼續說道。
“不回答就算了,聽你語氣,感覺應該還挺可愛的。不過,你小子也太油鹽不進了吧,要是我的話,就來一次金屋藏嬌好了。不是流行那個來著嘛,就是那種養成系的遊戲......”
藤野誠絮絮叨叨的說著,接著又是似乎想到了什麼,一拍手掌。
“以身相許啊。”他眼前一亮,這樣說著,“這種故事結尾,都不該是以以身相許為結尾的嘛?互相救贖的兩人,最後一起幸福生活下去,嘖嘖,純愛類輕小說都這樣。”
“可這是現實。”井上謙毫無留情的打擊道。
“可是......”藤野誠繼續不甘心的嘟囔著,“不是常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