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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結婚生子。所以才有了伍歸這個誤會。就那麼一次,我第二天醒了就逃回來了。當時我就跟你坦白過了不是嗎?」
「我能允許你逢場作戲,但不表示我可以接受你給我帶回來一個私生子!那個女人我清楚,我不恨她,因為是你騙了她,我不為難一個不知情的女人。但她留下來的兒子會干擾我的生活,我不想為他多做一絲一毫的事情。錢我有得是,可我不借。不過我也不能見死不救,我給你個建議,報警。綁架勒索是重罪,你最好立刻就去報警解決這件事。你這種綁匪要錢你就給的行為,是助長犯罪分子的氣焰!是漠視法律的表現!」
伍德瞪眼睛看著李蔓:「你不要把不幫忙說得這麼冠冕堂皇!」
李蔓笑了:「我冠冕堂皇?我憑什麼不能冠冕堂皇?我是做錯了什麼嗎?還是我必須要做什麼而沒有做?伍德,你要知道,那是你的孩子,不是我的孩子。我從來不是他的監護人,我對他沒有任何義務。而你名下屬於你自己的物產股票基金存款我一概不管,你要是能救你就救,你不能,我也不會幫忙。言盡於此,你報不報警隨意。」
這兩天陸青基本每天都有兩瓶礦泉水和一盒飯吃。吃不飽,但絕對餓不死。但他覺得自己可能是沒有希望等到贖金了。好在這兩天已經摸清楚了外面那些人的一些行動習慣。比如這群人都是夜貓子。晚上是絕對不會都睡覺的,至少有半數人會打牌喝酒。白天就各種休息。有人出去採賣東西打探訊息,也有人在拿手機看影片,總之除了晚上七點左右會有人扔水和飯進來,其他時間並沒有人理他,甚至連看都沒有人看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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