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第1/5 頁)
哪怕是全權授權。
後來馮姍還想提前將於與非給簽下,於與非考慮了片刻,最終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他想上群星。
馮姍覺得這一點也不出乎她的意料之外,那一位當年也是以天縱之資毫無意外的進入了群星。
任何一位有能力有上進心的藝人,恐怕都會考慮群星。
所以馮姍提出了另一種條件,於與非無需加入天檸傳媒,天檸傳媒甚至可以為於與非專門弄一張群星的准入證,由此於與非無需參加群星外圍的考核。
於與非甚至可以在2000年的年初,就可以提前進入群星。
而且有機率是群星的旭日班,那可是群星的重點班。
但,這有個巨大的前提。
那就是於與非的成績能力潛質都要異常的出色,否則以群星考官那些變/態的態度,沒可能會過。
走捷徑是要付出代價的。
於與非所要付出的,便是答應天檸傳媒的三個條件——當然這是指透過群星考核的情況下,一旦考核失敗,於與非就只能賣/身於天檸。
這三個條件的第一條,是三次預訂,這三預訂可以是電影、電視劇,也可以是演唱會、綜藝節目。總之於與非必須滿足天檸傳媒的三次邀約。
於與非擁有可選擇權,因為到時候天檸傳媒給予於與非的選項絕對不是一個(最少同時三項)。
當明白天檸傳媒第一個條件時,於與非就有些心動了。
有選擇權,即使有人要用爛片之類的來拖累他,可能性也降到了最低。何況一旦於與非可以從群星中走出,天檸傳媒只要不是白/痴,都會明白這意味著什麼。
第二個條件是優先採訪權。第三個則是優先簽約。
說實話,天寧傳媒真不算是大型公司,中型也只是靠了點邊,還是沾了檸檬臺的光。
一旦於與非能走進群星,甚至走進旭日班,再從旭日班走出來,那小廟能不能裝得下這尊大佛還真值得商榷。
不過馮姍對此一點也不懷疑,再過些年,天檸傳媒最後到底屬不屬於檸檬臺還真說不準。
在她看來,於與非進入天檸,在某位變/態做出決定的時候,就已經定下了結果。
時間飛逝。
就如於與非所想的那樣,區半決賽的播出,對他歌喜愛的人依舊沒什麼太大變化。
區半決賽於與非唱的是《火柴天堂》,哪怕這次於與非唱得已經有一些往回收了,但依舊避免不了過於外放。
區半決賽剛在電視上播放完,網上張希恩就給於與非起了個外號,叫悲情歌手,諷刺他只會唱悲歌。
娜茵茵似乎也有些無力反駁,只是不停的說某位就是個垃圾,是個騙子。
圍觀的網友似乎也覺得有些無趣,眼看這場撕逼大戰張希恩就要獲勝,娜茵茵卻不聲不響的在微博上上傳了一段影片。
影片很短,只有五六分鐘。
而且剪輯得很混亂。
但影片中所錄下來的人,和正在唱著的歌,卻讓所有的網民震驚。
那確實就是於與非。也的的確確就是那首歌。
難道這歌真的就是於與非唱的??正當網民開始對張希恩懷疑的時候,這一位卻厚著臉皮說了一句,誰知道這不是真的?為什麼一開始沒有將影片拿出來?
【至少要比某人的臉皮要真實!】娜茵茵毫不客氣的回擊。
好吧,貌似就要結束的撕逼大戰,此刻峰迴路轉,戰火升級。
網友們表示,看得太過癮了,簡直就像是在看電視劇似的。
於與非三個字,莫名其妙的就成了連續數日排名第一的搜尋關鍵詞。
至於於與非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