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法外狂徒來了,律師嚇跑(第1/2 頁)
此時羅陽帶著一副眼鏡,坐在椅子上,面帶微笑,胸有成竹。
而對面律師是一位四十歲的中年人。
羅陽不緊不慢的問道:“張律師你好,剛才你說我的當事人觸犯了法律,請問觸犯了哪一條法律?”
張律師:“根據刑法,條,任何個人不得製造假冒的貨幣,一旦觸犯法律,十年起步·····”
羅陽胸有成竹道:“當事人,你在製造假幣嗎?”
林宇:“沒有。”
張律師:“他現在沒有雕刻,但是已經有了行動,並且說出了這個話,就是意圖製作。”
羅陽:“說了話就犯法嗎?我說我明天去毀滅世界,這犯法嗎?我說我明天去偷東西,這犯法嗎?”
【哈哈····羅陽就是牛逼,太厲害了·····】
【說話就犯法,我明天去炸燬世界,這也犯法,這張律師秀逗了吧!】
【不愧是法外狂徒,這稱號太牛逼了。】
【法外狂徒,666····】
【羅陽太牛逼了。】
【這才是專業的律師。】
張律師道:“他現在是做案未遂,自然不犯法,但是一旦雕刻那就是犯法行為。”
羅陽:“誰說雕刻貨幣就犯法了,雕刻貨幣是否對國家造成了損失?是否對人民造成了傷害?”
“是否威脅到人民利益?”
羅陽:“我的當事人只是一名雕刻師,這是當事人的職業,他的行為並沒有威脅到任何人,也沒有觸犯任何人的利益。”
“雕刻銅板,並不是違法行為,這是藝術,一種偉大的雕刻藝術。”
【羅陽太有才了,本來就不犯法,這事兒沒有威脅到任何人,沒有人的利益受損。】
【不錯,支援羅陽,支援主播。】
【主播,不要被其他律師給嚇到了。】
【不用怕,有羅陽為你辯護呢,這事兒完全沒有問題。】
【不要慫,就是幹······】
羅陽道:“我的當事人對波波野結衣非常仰慕,是她的粉絲之一,心裡思念波波野結衣,作為一名粉絲,在家裡掛一張海報犯法嗎?作為一名粉絲,為偶像雕刻頭像犯法嗎?”
林宇點頭。
好像不犯法!
林宇越想越不對勁。
啥玩意?
我是波波野結衣的粉絲?
仰慕波波野結衣?
大哥,你可別胡說啊!
我是清白的。
林宇聽見羅陽的話,剛開始還好,後來就變味了······
羅陽繼續道:“當事人喜歡波波野結衣,用她的頭像製作一張畫,掛在牆上,表達思念之情,這並不犯法!”
林宇咳嗽一聲:“這個····這個。”
羅陽道:“你別說話,我在為你辯論呢!”
林宇:-_-!
大哥,你確定你這是為我辯論?
你這是在坑我啊!
嗚嗚嗚······
張律師道:“這自然不犯法,可是你的當事人制作成貨幣就是違法行為?”
羅陽胸有成竹,笑道:“怎麼就違法了?”
張律師:“這是對貨幣的褻瀆。”
羅陽道:“誰告訴你我的當事人在製作貨幣了,就好像一張畫像自然有顏色,自然有大小,不能因為他跟貨幣一模一樣就說是對貨幣的褻瀆。”
羅陽隨手拿出一張白紙。
繼續道:“打個比方來說,這張紙跟貨幣一樣大小,跟貨幣一樣的顏色,我在上面畫一個美女頭像,你就說是對貨幣的褻瀆?”
張律師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