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什麼, 我又成被告了(第1/2 頁)
石本陽介勃然大怒:“可惡,決不能饒恕他們,必須讓他們做出道歉,必須跪下道歉,才能洗刷恥辱。”
“必須道歉,必須停止這種羞辱先輩的行為。”
“立刻給龍國張紅安發律師函,讓他立刻停止這種愚蠢行為,否則我們將正面起訴他,並且向龍國提出嚴重抗議。”
“讓龍國方面做出合理的解釋。”
······
而龍國這邊。
張紅安也請了律師,準備迎接這一場官司。
會議室。
“董事長,櫻花那邊律師對我們發起了抗議書,要求我們停止這麼做,並且當面道歉,那邊等著我們的答覆,一旦今天我們沒有回覆,明天就會上交到法院,起訴我們。”
張紅安看著抗議書。
抗議書的內容是:
鑑於張紅安、林宇的所作所為。
我方特此給貴方律師函。
律師函如下:
必須停止你們愚蠢的行為,並且以書面形式道歉,在報紙上、網路論壇上,各大網站進行道歉。
並且發表新聞釋出會,進行道歉。
張紅安氣的咬牙切齒。
發律師函就發,沒什麼大不了。
但是
其中律師函說道,他們是烈士、是信仰,是偉大的人物·····
張紅安氣的勃然大怒。
這是烈士嗎?
這是你們的信仰嗎?
他們是戰犯,是造成三十萬同胞死亡的罪魁禍首。
是國際上承認的罪犯。
張紅安再次看著律師函。
張紅安問道:“這一次的勝訴機率是多少?”
“百分之10左右。”
“只有百分之10嗎?”
一名律師點頭:“是的,只有百分之10左右,最後要看法官相信誰,如果是龍國法官,至少是百分之50,如果是其他法官就不一樣了。”
張紅安不解問道;“怎麼還有其他法官?”
“上面說對方在龍國起訴,不過有可能不在龍國,而是在其他法庭起訴,所以我們的勝算並不大。”
“首先第一點,他們並非是龍國人,而是櫻花人。”
“第二點,戰犯也有權利。”
律師再次說道:“涉及到的人物不一樣。”
張紅安不解道:“戰犯也有權利?”
“是的。”
張紅安點頭:“那就準備應訴吧!”
“好。”
······
張紅安立刻召開了新聞釋出會。
律師代表蘆道年站在臺上。
各大新聞記者前來採訪。
記者提問:“請問建設罪惡館的意義何在?”
蘆道年回覆:“建設罪惡館的意義,本身是提醒戰爭的殘酷,也是為了讓國人不要忘記戰爭。”
記者提問:“對於櫻花方面聘請了律師團,準備起訴紅安集團董事長,這是真的嗎?”
蘆道年回覆:“是的,我們已經接到了起訴書,並且我們已經準備好了應對官司?”
記者提問:“這是官方的意思嗎?”
蘆道年回覆:“不是,這是紅安集團董事長單方面的意思,大家可能不知道,紅安集團董事長爺爺就是大屠殺的倖存者。”
“他見了罪惡館,就是為了提醒眾人,不要忘記戰爭,不要忘記歷史的真相。”
記者提問:“官司有幾成把握?”
蘆道年回覆:“不管有幾成,我們都會去全力以赴去爭取罪惡館的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