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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贏得聲望
&ldo;警察們根本不管裡邊的人是不是有武器,他們看見人就用槍射擊,槍裡全部是實彈,而我們憲兵完全採用人道的方法平息暴亂,我們只用了非致命性武器,只有橡皮子彈和催淚彈,現在警察正在用實彈射擊,你們仔細聽槍聲。&rdo;餘飛現在用媒體抬高自己。
&ldo;我們可以提問麼?&rdo;一名女記者問。
&ldo;可以,只要是我能回答的,我都回答。&rdo;餘飛看著眼前的記者,他也算找到了點明星的感覺,女記者搶先提問:&ldo;請問你們憲兵為什麼不跟警察統一行動,你有理由說服那些警察部用殺傷性武器的。&rdo;
&ldo;這涉及到我國憲法的原則以及行政法律的限制,首先我最為一個憲兵可以調查警察部門的違法行為,但是他們現在違反的是行政規範,他們只違反了警察內部的法規,只是違法行為而不是犯罪行為,我暫時無權調查,等這一行為上升到犯罪行為我們肯定會履行職責,我國法律規定警察和憲兵互不統屬,並無權指揮對方,只能協調,不過到現在我還沒見到警務部門的負責人跟我協調,他們一味的蠻幹,另外聯邦執法局應該負主要責任,他們看管犯人不利簡直是浪費納稅人的錢,他們丟棄武器就等於主動武裝了暴亂囚犯,囚犯們之所以發動暴亂就是因為他們平時沒有按照法律去管理犯人,嚴格的說他們根本不具備管理犯人能力,我不知道是誰透過違法的手段把一群什麼都不會的人招募到了聯邦執法局,我認為監獄暴亂的主要責任人就是那些僱傭不合格獄警的執法局官員。&rdo;餘飛滔滔不絕的說其他部門的不好,顯得他是唯一正確的。
&ldo;那暴亂什麼時候可以結束?&rdo;電視臺的記者問。
&ldo;這取決於政府的辦公效率,如果市議會或者州司法部讓警察立即撤離監獄,我想問題會很快的解決,至少市長也可以下個命令讓警察退後,憲兵有能力執行好鎮壓暴亂的任務,我們本身就是保衛國家的。&rdo;餘飛還不正面回答,抓住個問題就攻擊別人。
&ldo;那憲兵有什麼平息暴亂的好方法呢?&rdo;電臺記者問。
&ldo;我認為應該用不致人死亡的催淚彈把犯人從裡邊趕出來,讓他們放下武器投降,然後等待法律的制裁才是最好的辦法,沒有必要把所有的人都殺掉,我想警察擊斃這些人是想掩蓋某種不想被人知道的事情,或許這些人知道他們的某些秘密,所以滅口更合適。&rdo;餘飛的這些話正在透過轉播車和衛星傳送到全國,其他州的人也坐在電視前可以聽他講話。
文雍在前邊忙根本不知道餘飛幹嘛,他還按照計劃用橡皮子彈和催淚彈鎮壓暴亂,旁邊的警察用狙擊步槍和自動步槍跟打仗一樣對付囚犯,不少囚犯沒有拿武器還是被警察擊斃,憲兵只是照常用催淚彈攻擊監獄大樓,不過不服輸的囚犯們很堅決的跟警察戰鬥,他們用濕毛巾蒙在臉上抵擋催淚瓦斯氣體,然後向憲兵和警察瘋狂的開槍掃射,文雍心裡也不痛快,不知道為什麼警察可以真刀真槍的打,憲兵怎麼就不能痛快的打呢,他也可以提著機槍衝進去解決所有的人,這裡不是軍隊監獄,裡面關押的人會用槍的都不多,所以不是什麼為難的問題。
餘飛在接見記者的時候還拿對講機命令,&ldo;繼續用催淚彈射擊,用喇叭向他們喊話,讓他們儘快投降,免得被警察全殺光,告訴那些罪行輕微的人,不要為一點小事把命丟了,這不值得,說的明白一點。&rdo;
&ldo;收到。&rdo;文雍拿出早準備好的擴音器向監獄裡的囚犯喊話,他喊的話裡邊的人是聽見了,不過有囚犯還是從窗戶裡伸出腦袋喊,&ldo;我們也不想死,是這些警察要我們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