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宇喜多家的聚寶盆(第1/4 頁)
在此時的日本,經過百年的戰爭,日本的軍隊正在經歷著變革,最早的軍隊正如前文所說是由領主到地頭到農兵的垂直管理模式,領主只需要管理地頭和下級武士就可以了,而對於農兵的卻往往下放權力去處置。
直到江戶時代,吸收了《今川假名目錄》和《甲冑法度次第》的德川家《武家諸法度》也都大多是約束旗本等登記在冊的武士,而對於社會底層的農兵在軍事上依然無法可依。
歸根到底是直到明治後期,生活在社會底層的百姓依然沒有活成人罷了。我很喜歡穢多非人對日本普通百姓的觀點,對於統治階級的武士而言,他們連人都算不上。
也是因此,直到江戶時期依然存在用領民試刀的事件。
但是今天秀家要大破這種想法,當然不是向領民宣傳什麼眾生平等,如果秀家真的這麼做了,不僅動搖了秀家統治的基礎,未開民智的他們而言,更不會有一個百姓領情。
秀家要做的的,僅僅是將軍法下沉到足輕階級,使得他們不再是戰場上的工具人、配屬品,而是成為宇喜多軍團中真正的一分子。
秀家參照中國古代的《軍法十七斬》也創立了《宇喜多軍法目錄》。
其一:聞號不進,聞哨不止,旗舉不起,旗按不伏,此謂悖軍,犯者斬之。
其二:呼名不應,點時不到,違期不至,動改師律,此謂慢軍,犯者斬之。
其三:夜傳刁斗,怠而不報,更籌違慢,聲號不明,此謂懈軍,犯者斬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制,此謂構軍,犯者斬之。
其五:揚聲笑語,蔑視禁約,馳突軍門,此謂輕軍,犯者斬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絕弦,箭無羽鏃,劍戟不利,旗幟凋弊,此謂欺軍,犯者斬之。
其七:謠言詭語,捏造鬼神,假託夢寐,大肆邪說,蠱惑軍士,此謂淫軍,犯者斬之。
其八:好舌利齒,妄為是非,調撥軍士,令其不和,此謂謗軍,犯者斬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女、搶掠財務,此謂奸軍,犯者斬之。
其十:竊人財物,以為己利,奪人首級,以為己功,此謂盜軍,犯者斬之。
其十一:軍民聚眾議事,私進帳下,探聽軍機,此謂探軍,犯者斬之。
其十二:或聞所謀,及聞號令,漏洩於外,使敵人知之,此謂背軍,犯者斬之。
其十三:呼叫之際,結舌不應,低眉俯首,面有難色,此謂狠軍,犯者斬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攙前越後,言語喧譁,不遵禁訓,此謂亂軍,犯者斬之。
其十五:託傷作病,以避征伐,捏傷假死,因而逃避,此謂詐軍,犯者斬之。
具體的區別就在於日本真的沒有戰鼓和鳴金的傳統,而且秀家對於以後的戰術會下方到各個營大將手中,戰鼓和鳴金聲容易互相串號,因此秀家想到了用不同節奏的海螺號代表不同的進攻動作,利用陶瓷哨作為行軍止息的訊號。
秀家本來想要參考後世的哨子做木哨,結果發現日本已經有了一種可以發聲的陶瓷工藝品,索性就用它代替哨子發號施令。
另外秀家為了有效的執行軍法,下達了連坐令,如果組裡1人違法,全組連坐減等受鞭撻,如果兩人違法,組長一樣要被處斬。
戰時如果出現正組的潰散,小隊長斬,小隊潰散則中隊長斬,以此類推,到了大隊之後一般都配有直屬的小隊、中隊、大隊甚至是連隊,這些就充當宇喜多家第一線的執法隊,負責監督底層的隊伍。
為了方便區分,普通足輕和武士的靠旗是白底黑字的兒字紋,等到了大隊級別有了直屬小隊之後,大隊長的直屬小隊靠旗改為藍底黑色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