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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12個站。
少女急忙推辭,鄭翼晨指著她的肚子說道;“你都懷孕大肚子了,怎麼能讓你站著呢?就讓我發揮一下雷鋒精神吧。”
少女紅著臉低聲說道:“我……我不是懷孕,就是長得胖了一點。”
“啊??嗯,那還是要讓你坐,你的負擔那麼重,也不容易。”鄭翼晨意識到自己擺了個大烏龍,露出一絲尷尬的笑容,還是堅持讓少女坐下。
少女拗不過他,說了聲謝謝,費力將碩大的身子塞入座位中。
他就這樣站著,過了四五個站之後,隨著上車人數的增多,車廂內開始擁擠起來。
空氣渾濁,香水味,汗臭味,皮革味,數十種味道混成一團,拼了命鑽進鄭翼晨的鼻孔,讓他體會到什麼叫做“百感交集”。
就在這時,有人擠了過來,緊貼他的身子,居然散發著一股濃濃的韭菜味,燻的他十分不舒服,往旁讓了讓。
結果那人還是照樣貼了過來,同一時間他感覺到口袋裡的皮夾似乎有些鬆動,警惕心起,斜眼一看,一個穿著花格子襯衫的年輕人正低頭忘我的用食中二指伸進他的褲子的口袋,小心翼翼的將皮夾一寸寸提起。
看著他那麼專注的神情,鄭翼晨忍不住想要吐槽一句:“這人的業務水平也太差了,太侮辱小偷這麼職業了。”
他想起強叔曾經說過一些專業小偷的訓練方法,據說這個群體的人最主要練習食指和中指,一開始每天泡醋,把骨頭泡軟了,然後就使勁戳牆,長年累月下兩根手指就會一般長短,到那時才開始學習盜竊技巧,往往是放置一個穿著正常,渾身掛滿鈴鐺的假人模型練手,在數秒內偷走假人口袋內的東西,能成功偷走而鈴鐺不響的人,才算成功出師,可以出去外面做小偷這一門職業。
而現在這個盜竊他錢包的仁兄,技術實在是太拙劣了,鄭翼晨心裡的“鈴鐺”被撩撥的嘩嘩響,他終於忍不住開口說話了:“哥們,你應該是準備練練手,提高一下業務水平來的吧?真的應該多練練。”
花襯衫少年這才驚覺自己的偷竊行為被事主逮個正著,臉色一紅,旋即浮上一抹怒容,低聲怒吼道:“讓你嘲笑老子!”他舉起拳頭,一拳直擊鄭翼晨的心口。
鄭翼晨看他架勢,就知道這個人的拳腳功夫比盜竊的水平更加拙劣,忍不住輕嘆一聲:“這年頭的流氓小偷,質量與素質直線下降,難怪這個社會越來越繁榮昌盛。”
他平日裡可沒少練功,對付這種花拳繡腿不在話下,伸手一搭,拂開他的拳頭,另一隻手伺機而動,後發先至,一記重錘打在花襯衫少年的肩頭。
兩人短短交手一招,沒驚動到車廂內的其他人。
那人肩膀疼痛,兇焰大熾,見拳腳功夫比不上鄭翼晨,面露悍色:“今個兒就給你這不長眼的傢伙放放血。”
他從兜中掏出一把彈簧小刀,一按按鈕,鋒利的刀鋒彈了出來,一聲獰笑,手一揚,揮刀直刺。
鄭翼晨這才開始害怕起來,敢情這兄臺果真不是做小偷的,看著出刀的兇狠明顯就是一個見慣血的青皮。
以他平日經常習練武術的功底,這一刀他是有能力躲開的,可是在這摩肩接踵的車廂內,他如果躲了這一刀,這一刀就要傷到別人了。
他看準刀子的來勢,輕輕移動腳尖,身子側開兩寸,避開胸口的重要部位。
泛寒的刀鋒在鄭翼晨的右臂上留下一道十多公分的刀痕,鮮血淋漓。
少年正準備再添上一刀,一隻巨大的手掌毫無預兆的探了過來,握住他持刀的手腕。
花襯衫少年發出一聲痛呼,這隻手掌就像鐵箍一樣鎖在他的腕上,不住收緊,幾乎要懷疑自己的手要斷了,刀也拿不穩,掉在地上。
鄭翼晨捂著傷口,往後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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