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景頗山寨“搶女婿”(第1/2 頁)
原來在古老的景頗族民間,流傳至今的婚俗中,青年男女戀愛、社交自由。
過去,村寨中設有專供青年男女進行社交的“公房”,青年男女到公房約會稱為“趕脫總”。
以前,絕大多數婚姻由父母包辦,實行買賣婚姻,盛行轉房和妻死續娶妻妹的習俗,採取討媳婦,載瓦語稱“米確”;訂媳婦,載瓦語稱“米東”;偷媳婦,載瓦語“米考”;搶媳婦,載瓦語稱“米魯”;4種方式締結婚姻。
討媳婦,是最普遍的一種婚姻締結形式,男子的父母或男子,自己看中某個姑娘,想娶她為妻,便請人或自己設法,在姑娘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得姑娘身上的一塊手帕,或者是一根頭髮,也可以是她衣服、揹包上的一根線頭,或隨身帶的檳榔、菸草等物品,把偷到的東西,拿去請祭師打卦。
如打卦結果認為合適,男方家會在在自己的村寨中,選擇一個媒人叫“勒腳”,在女方的村寨中,選擇一個媒人叫“長同”,在打卦確定的日子裡,由勒覺、幫手和其他男女夥伴,攜酒去女方村寨,由女方的媒人“長同”作內應,在女方村寨外,截獲這個女子後,由兩個女方村寨的姑娘,和男方同來的同伴陪伴著,把她護送回男方村寨,同時,“長同”帶著燒酒禮品,到女家通報並商議聘禮。
婚禮在當天或是第二天舉行,第3天新郎陪同新娘,帶上聘禮去丈人家回門。
如果姑娘的父母反對這樁婚事,必須在舉行婚禮,董薩祭鬼之前把女兒領回,如果在此之後,就只有待他日透過“講事”的方法解決了。
訂媳婦,當男子家看中一個女子,但她尚年少不能結婚,就把她“訂下”,待女子成年後再擇日討回。已經被人“訂下”的女子一般不會再被別的男子討去。
偷媳婦,是一個男子看中一個女子,並經過董薩打卦決定,要討這個姑娘,但姑娘的父母和姑娘知道後反對,為躲避男方強求,姑娘躲藏起來,在這種情況下男方請長同、勒覺等夥伴設法,把姑娘從躲藏的地方,偷搶出來成親,之後再商議聘禮等事宜。
搶媳婦,是在幾個男子,同時看中一個女子,或一個女子,與幾個男子產生愛情,男方相互猜疑,採取先下手為強的方式,在不事先通知對方,不管對方願意與否的情況下,把該女子強搶去成親!
叫李一帆來家裡商量的人叫趙沐相,他有兩個弟弟一個小妹,兩個弟弟一個叫趙沐督,一個叫趙沐丹,小妹今年剛十八歲,長得聰明、漂亮又可愛,周圍山寨裡的小夥子早就虎視眈眈,可是趙家三兄弟都是克欽獨立軍裡的軍人,沒有人敢有非分之想。
從去年開始,緬甸政府軍兵力強盛,開展了對克欽獨立軍的連續軍事打擊,克欽獨立軍,幾乎已經完全被打散消滅乾淨了!
在克欽獨立軍任職的趙家三兄弟,以前靠的是販賣當地特產翡翠毛料,籌集軍費鬧獨立,現在被政府軍連續打擊,已經陷入困境,幾乎是孤家寡人,缺槍、少炮、沒兵、沒錢、沒彈藥,步入泯然眾人之中了。
周圍的山寨裡的年輕人,立即蠢蠢欲動,最近幾天就要來偷媳婦,準備偷走自己,視如珍寶的小妹趙沐靈!
趙沐靈在出山寨,躲藏被偷的途中,見到了剛走進景頗山寨,這個猶如“鶴立雞群”一樣出眾的青年,在免費為山寨中居民,治病診治的李一帆,趙沐靈一見鍾情。
愛情就是這樣的偶然,這種難以理解的情感,一見傾心的奇葩事,就這樣發生了。
趙沐靈回家告訴父母和三個哥哥,今生今世,非這個外來人員不嫁了。
家裡的人還是都反對的,又經過三天來的觀察,一家人商量了三天三夜,難以形成統一的思想觀念。
最終達成共識,再觀察觀察,等幾天看看!
今天的李一